按照《省属公办学校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管理试行办法》粤教财〔2021〕3号相关规定,我司为做好商铺招租工作,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第273次会议和2024年第26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 (略) 对本次提出的35间空置商铺进行公开招租,现拟对招租商铺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本次拟招租商铺共计26组,商铺位置位于 (略) 、 (略) (略) 良垌镇(详见附件1:商铺明细表)。
二、拟出租用途:服务师生、教学科研等服务项目。
三、租赁期限:按省厅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的租期规定,本次拟招租商铺租期原则上不超过五年。
四、租金标准:租金以最后中标价格为准。
五、公示时间: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月6日。
在公示期间,个人和单位(部门)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 (略) 反映公示商铺的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留真实姓名及提供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联系方式:麦老师(0759-(略))
电子邮箱:*@*ttp://**
受理地点: (略) 勤海楼306室
附件1.商铺明细表
(略)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