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24年3月18日—2024年3月22日。
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 ||||
项目名称: | 年产*吨氨基酸水溶肥 | |||
建设地点: | (略) 淇滨区上峪乡S225省道与010乡道交叉口向北 (略) (略) | |||
建设单位: | 河南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河南 (略) | |||
建设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 (略) 淇滨区上峪乡S225省道与010乡道交叉口向北 (略) (略) ,中心坐标为114度10分28.858秒,35度51分34.909秒。项目厂区北侧为林地,南侧为空地,东侧为农田,西侧为安平线。附近环境敏感目标主要为东侧距离鹤电小区约480m、西南距离上庄村约125m、西北距离柴家坡村约320m。该项目主要设备有搅拌机、灌装机、包装设备、实验室化验室设备等。工艺流程:原材料→研磨粉碎→混合搅拌(加热达到快速溶解)→灌装→成品。产品主要用于蔬菜大棚土壤施肥。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粉剂水溶肥投料混合、灌装工序和液体水溶肥投料工序共用1套袋式除尘器+1根15m高排气筒。车间定期喷洒除臭剂。 废气排放满足《化学肥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557-202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职工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是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 (4)一般固废:除尘灰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除尘滤袋、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废旧物资回收部门;车辆冲洗沉淀池底泥外售建材企业利用。实验室研发过程产生的水溶肥(粉剂和液体)用于厂区绿化区施肥。厂区设置1座5m2一般固废间,一般固体废物厂区暂存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略) 生态环境局 | 受理地点: | (略) 行政服务大厅2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 |
联系电话: | 0392-* | 落款日期: | 2024年3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