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黎平县大稼平革水光互补农业光伏电站220kV升压站 (略) 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4日-2024年7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传真: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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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南 (略) 270号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
邮编:*
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1 | 黎平县大稼平革水光互补农业光伏电站220kV升压站 (略) 工程 | 贵州省黔东南州锦屏县和黎平县 | 黎平 (略) | 贵州水*源 (略) | 本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黎平大稼220kV升压站1座,220k (略) 工程16.5km。 | 一、施工期 (1)生态环境 (略) 永久占地破坏的植被仅限塔基范围之内,占地面积小,对当地常见植被的破坏也较少;临时占地对植被的破坏主要为设备覆压、施工人员、施工机械对绿地的践踏,但由于为点状作业,单塔施工时间短,故临时占地对植被的破坏是短暂的,并随施工期的结束而逐步恢复;施工活动产生的扬尘会暂时降低区域内生态环境质量,间接影响区内植被生长发育,但影响是短暂的,并随施工结束而逐渐消失。 (2)噪声 (略) 施工期在杆塔基础开挖时挖土填方、基础施工等阶段中,主要噪声源有混凝土搅拌机、汽车等,这些施工设备运行时会产生噪声。另外,在架线过程中,施工机械等设备也产生一定的机械噪声,线路施工噪声源声级值一般不超过85dB(A)。 (略) 工程杆塔基础施工、杆塔组立和架线活动过程中,挖掘机、运输车辆等机械施工噪声亦可 (略) 附近的环境敏感目标产生影响。但由于杆塔基础占地分散、单塔面积小、开挖量小,施工时间短,单位杆塔基础施工周期一般在2个月以内、施工作业时间一般在1周以内,且夜间一般不进行施工作业,对环境的影响是小范围的、短暂的,并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其对环境的影响也将随之消失,故对声环境影响较小。 (3)施工扬尘 线路工程杆塔基础开挖产生的灰 (略) 周围局部空气质量造成影响, (略) 施工时间较短,受本工程施工扬尘影响的区域有限,并且通过拦挡、苫盖等施工管理措施可以有 (略) 施工产生的扬尘影响。临时占地区域在工程初期场地平整的过程中可能产生扬尘影响;材料进场、杆塔基础开挖、土石方运输过程中均可能产生扬尘影响;车辆运输材料也会 (略) 产生扬尘。由于场地平整及设备进场均在工程初期,该扬尘问题是暂时性的,场地处理完毕该问题即会消失; (略) 扬尘存在于整 (略) 路径范围,但总量较小,且施工完毕该问题即会消失,采取运输车辆进行覆盖 (略) 进行撒水降尘等环境保护措施后,工程对附近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不会造成长期影响。 (4)废污水 (略) 施工人员就近租用民房,生活污水依托当地已有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影响。 (5)固体废物 (略) 工程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 (略) 杆塔基础回填余土及少量混凝土残渣等建筑垃圾等,以及施工人员的少量生活垃圾。 ①本工程不设弃渣场地,施工场地应及时对固体废物清理清运。 (略) 工程有拆除的导线等固体废物,统 (略) 统一回收处理,不能随意丢弃。 ③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并集中处理。 ④基础开挖产生的土石方分别在各塔基征地范围内就地回填压实,不设置弃土场。 ④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施工场地内建筑垃圾,塔基基础做好后期的恢复工程。剥离的表土应用作绿化覆土。 在采取相关的环保措施后,本工程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环境产生影响。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版) | 黎平县大稼平革水光互补农业光伏电站220kV升压站 (略) 工程环评报告表公示版.pdf | |||||
评估意见 | 〔2024〕319号关于对《黎平县大稼平革水光互补农业光伏电站220kV升压站 (略) 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评估意见.pdf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窗口0851-*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