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3月21日-2024年3月27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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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全文链接) | 建设地点 | 建设内容 | 环评单位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1 | 陕西羌润 (略) 宁强县固体废弃物综合回收加工利用项目 | 宁强县代家坝镇朱家垭村 | 该项目位于宁强县代家坝镇朱家垭村,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以废石等为原料,生产水洗砂、机制砂和米石,项目总占地面积*m2,包含主体工程、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以及环保工程。主体工程包含占地面积约3300m2生产加工车间,内设砂石加工生产线1条,配套鄂式破碎机、圆锥破、振动筛、中转仓、制砂机等生产设备;储运工程包含占地面积约1000m2原料堆场和1000m2成品堆场;辅助工程包含办公生活区;公用工程主要包含供水、供电、排水等工程;环保工程包含废水、固废、噪声及废气治理措施。该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5.5%。 | (略) 环境工程 (略) | 详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