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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招标编号: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略镇柳梓河畔小区园林工程已由X略文件以公发改审批[2016]1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略( ## L),建设资金来自县政府财政资金,招标略,招标代理机构为X天佑建设略。略条件,略。
2.略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略镇柳梓河畔小区内
2.2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铺装工程、绿化工程
2.3 本招标项目的合同估算价: ## .17元
2.4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月#日
2.5 略范围:铺装工程、绿化工程等工程施工(以工程量清单及答疑为准)
2.6 质量要求:符合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及以上资质,/(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与《湖略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录入的信息相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直接在X人民政府-X公共资源交易和政府采购项目交易信息栏目内(http:/ *** ))下载,招标文件费由投标略缴纳。
4.2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3.6万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前交纳投标保证金(略投工程名称、标段)。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已汇出但至本截止时间尚未到账的视为未提供投标保证金,其投标将被拒绝。
递交退还方式:从公司基本账户汇出(略银),从原渠道退还。
帐户全称:X公共资源交略
略:略
帐 号: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包括电子投标文件(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和U盘备份))和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月#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和U盘备份)与纸质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分别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X斗湖堤镇油江路122号,X公略五楼501室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略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2 根据本章第5.1款的规定,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只要出现任何一种投标文件应当拒收的情形,其投标将被拒绝。
6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X天佑建设略
地 址:X斗湖堤镇五九路 地 址:X斗湖堤镇王岗新区二组
联 系 人: 刘伟 联 系 人: 朱小云
电 话: ## 电话(传真): ##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 @qq.com
2017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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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邦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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