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800吨钕铁硼片生产线迁建项目 | (略) 鄞州区姜 (略) 16-1 | (略) | (略) 成立于2015年09月14日,位于 (略) 鄞州区姜 (略) 16-1,是一家专业从事磁性材料生产销售的企业。企业拟投资*元, (略) (略) 闲置厂房,利用多线切割机、切片机、平面磨床等设备,形成年产800吨钕铁硼片的生产能力。 | 无 | 1、废气治理 粘胶废气、切割废气、煮料废气、振动粉尘: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企业须加强管理。 2、废水治理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 打磨废水:经中和、隔油、混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 清洗废水:经中和、隔油、混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 煮料废液:煮料水沉淀后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更换,更换下来的煮料废液作为危废处置。 3、固废治理 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废包装材料、废砂轮、废金刚线、废大理石板、废玉米芯经 (略) 回收利用。磨泥符合《钕铁硼生产加工回收料》(GB/T*-2020)标准要求的,回收公司回收利用;若不符合,则为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 危化品废包装、煮料废液、废油桶、含油抹布、废切削油、废研磨液、浮油及污泥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油泥符合《钕铁硼生产加工回收料》(GB/T*-2020)标准要求的,回收公司回收利用;若不符合,则为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4、噪声治理 采取隔声降噪措施。 | 无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08月27日至2024年09月02日(5个工作日)
· 公示时间:2024-08-26
·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鄞州分局行政审批科
· 联系电话:* 传真:*
· 通讯地址: (略) 鄞州区政务服务中心F9窗口( (略) 567号)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