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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资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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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办法 | 1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各项证件齐全合法有效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社会信誉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人员要求: (1)建造师1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2)技术负责1人: 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中技术负责人资格证书编号必须为职称证号) (3)安全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4)施工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土建施工员岗位证书; (5)质量(检)1 人:须具有有效的土建质(检)量员岗位证书; (6)机械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机械员岗位证书; 注: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位与投标申请人名称相一致。 3、预审申请人须在“智慧住建- (略) 场监督管理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拟投入工程管理人员信息,未上报人员信息、未提交《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的不具有预审资格,《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接受 (略) 基本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预审申请人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并将查询结果做入投标文件。(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姓名,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注:拟投入本工程的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量(检)员、机械员均须为注册在投标申请人单位的在职人员,并符合上述资格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在“ (略) 场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对上述人员进行锁定。未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上述人员可在资格预审结果公示期结束后在“智慧住建- (略) 场监督管理平台”提交申请给予解锁,通过资格预审或其主动放弃参与本项目后期投标活动的投标人上述人员在中标结果公示期结束后在“智慧住建- (略) 场监督管理平台”提交申请给予解锁,招标投标监管单位不受理弃标人中途提出的人员解锁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