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 (略)
智能矿山数字可视化系统项目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招标人:湖北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集中采购招标中心
2024年 11 月
目 录
湖北 (略) 智能矿山数字可视化系统项目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 (略) 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湖北 (略)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 (略) 集中采购招标中心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 招标人:湖北 (略)
2. 招标代理机构: (略) 集中采购招标中心
3. 招标项目名称:湖北 (略) 智能矿山数字可视化系统项目
4. 招标编号:#
5. 服务地点: (略) 金湖街道办株林村
6. 交付使用日期: 50日历日
7. 招标范围:湖北 (略) 调度指挥中心显示大屏改造,投标人负责智能矿山数字可视化系统项目相关设备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工作,负责原DLP屏拆除工作。具体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采购文件中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的相应规定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如下: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保持良好履约记录、有能力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企业;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有一定的类似项目业绩;
4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没有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 (略) 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 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未出现重大质量及安全问题;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资质文件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进行审查)。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标书费:本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要求为公对公账户汇款。
2.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13日下午17:00时前(北京时间)登录 (略) (略) (https://http://**/)进行注册报名。新注册投标人 (略) 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按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流程进行注册报名。(供应商操作手册下载位置位于首页右侧 “供应商帮助中心”内)
如平台使用存在疑问请致电张经理,联系电话:010-#。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报名、付款成功, (略) (略)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查款联系人:杨经理010-#)
4. (略) 启用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各投标人请按《关于 (略) CA证书的公告》办理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否则将会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正常上传)。
供应商注册,CA办理存在疑问请致电王经理,联系电话:01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与开标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9日14:00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2.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9日14:00时(北京时间)。
3.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采购。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http://**)、 (略) (略) (jhttps://http://**)、中 (略) (上海) (略) 官网(http://** goldgroup.com上发布。
七、招标工作接待和咨询联系人
招 标 机 构: (略) 集中采购招标中心
详 细 地 址: (略) (略) 李桥 (略) (略) 中金科创基地1号楼6层会议室
联 系 人: 尤涛
电 话: 010-#
邮 箱: *@*hinagoldgroup.com
(略) 操作及技术问题可咨询:张经理010-#
供应商注册及CA办理相关问题可咨询:王经理010-#
查款联系人:杨经理010-#
招标文件发票开具联系人:李女士010-#
八、开户银行及账号
户 名:中 (略) (上海) (略)
开 户 银 行:中国工商银行世博支行
账 号:1001 3206 1910 0020 478
中标人需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中标服务费。
(略) 集中采购招标中心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招标人 | 名称:湖北 (略) 地址: (略) 金湖街道办株林村 联系人:殷文国 电话:#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略) 集中采购招标中心 地址: (略) (略) 李桥 (略) (略) 中金科创基地1号楼6层会议室 联系人:尤涛 电话:010-# 邮箱:*@*hinagoldgroup.com |
1.1.4 | 招标项目名称 | 湖北 (略) 智能矿山数字可视化系统项目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企业自筹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见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
1.3.2 | 交付使用日期 | 50日历日 |
1.3.3 | 服务地点 | (略) 金湖街道办株林村 |
1.3.4 | 质量标准 | 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如果本招标文件技术条款中规定的执行标准高于国家标准,则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如果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低于国家标准,则按国家标准执行。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 满足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被 (略) 列入供应商黑名单 |
1.9.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1.10.1 | 分包 | 不允许 |
1.11.4 | 偏差 | 允许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无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时间: (略) |
形式: (略) 发起 | ||
2.2.2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略) 发送招标文件澄清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时间:收到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
形式: (略) 确认 | ||
2.3.1 |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略) 发送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时间:修改文件发出后24小时内 |
形式: (略) 确认 | ||
3.2.1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按国家最新增值税相关规定执行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元,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按无 (略) 理。 |
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将为履约合同的固定价格(含税),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发生的成本与费用,投标人不得在中标后以任何理由对投标报价予以变更。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招标要求的全部工作任务,还包括提供服务本身已缴纳或应缴纳的全部关税、营业税、增值税和其他所有税费,以及其他所有相关的伴随费用。 |
3.3.1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 |
3.4.1 | 投标保证金 | 保证金:人民币#元 (略) 操作顺利进行,建议至少提前三日缴纳保证金 单位名称:中 (略) (上海) (略)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世博支行 帐号:#0478 注:1、保证金必须以电汇方式提交,其他提交保证金方式视为无效;汇款时注明招标编号。 2、保证金的退还: (1)保证金均以电汇方式退款,一律不退现金; (2)投标人退款时须持投标保证金退款申请函;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近三年(提供近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3年,则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财务审计报告签字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 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起)(如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从成立年份至今的项目状况) |
3.6.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3.7.3 | 投标文件编制 | 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年11月29日14:00时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依法、依规组建评标委员会成员。 |
6.3.2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 1-3人 |
7.1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中国 (略) 和 (略) (略) 公示期限:3日 公示内容: 《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发改委2017年10号令要求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各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可以实名递交相关材料,将异议函发送至联系邮箱:*@*hinagoldgroup.com。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逾期及上述途径之外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
7.4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否 |
7.6.1 | 履约保证金 | 不要求 |
9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是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1、采用综合评估法,不保证最低报价的投标人最终中标。 |
2、评标委员会不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 ||
3、不组织踏勘。 | ||
4、招标文件发票开具联系人李女士010-# | ||
5、付款方式:双方约定合同签订后,设备到场并验收合格后,#方在收到#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30%;项目实施完成,#方组织验收合格后, 30个工作日内,#方向#方支付合同总额65%的款项;剩余5%尾款一年后支付(不计息)。质保期三年。 | ||
6、中标服务费:中标单位按照招标服务费收取表所列费率向 (略) 集中采购招标中心缴纳招标服务费。招标服务费收取表详见本章第10条正文。 |
投标保证金退款申请函 | |
项目名称 | 必填 |
招标编号 | 必填 |
开标时间 | 年 月 日 |
项目名称 | 必填 |
招标机构 | (略) 集中采购招标中心 |
保证金金额 | 小写:**元大写:**元必填 |
申请退款金额 | 小写:**元大写:**元必填 |
中标情况 中标或未中标 | (必填) |
投标人 银行账户信息 | 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行号: |
投标人名称 | (盖公章)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姓名: 电话: |
申请日期 | 年 月 日 |
结果公示后,*@*hinagoldgroup.com邮箱,并及时和项目负责人联系。电子邮件主题以“(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保证金退款函”的格式书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服务采购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服务期、服务地点和质量标准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服务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服务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
1.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6)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7)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8)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略)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2)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注册的电话或邮箱一 (略) 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须作为《投标函》附件)(以上数据以 (略) 提供的数据为准)。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投标预备会
1.9.1 本次招标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1.10 分包
1.10.1 本次招标不允许分包。
1.10.2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
1.11响应和偏差
1.11.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
1.11.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1.3 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
1.11.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
1.11.5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2)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3)投标保证金
(4)分项报价表
(5)资格审查资料
(6)商务技术偏离表
(7)系统设计、服务与实施方案
(8)售后服务、培训计划
(9)项目人员构成
(10)招标人要求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规定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投标保证金;
(4)分项报价表;
(5)资格审查资料;
(6)系统设计、服务与实施方案;
(7)拟投入的主要设备表;
(8)项目人员构成;
(9)售后培训计划;
(10)其他资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的有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投标有效期为90天。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5 资格审查资料
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 “正在服务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发包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4. 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 (略) 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平台自动加密)。
4.1.2 未按本章第 4.1.1 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 (略) 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5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 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 (略) 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略) 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 (略) 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平台自动解密),开标;
(2) (略) 对开标记录上确认;
(3)开标结束。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 评标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 (略) 罚 (略) 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
在有必要的情况下,也可在对中标候选人考察后确定中标人。考察的主要内容:投标人资质核实,技术、生产组织管理及安全管理能力;被委托人和项目经理身份和资质核实、投标人和项目经理业绩核实等。经考察,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达到了招标文件要求的条件时,不再考察第二中标候选人,即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条件时,招标人有权重新组织采购,或以类似方式依排序考察其他中标候选人。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履约保证金
7.6.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
7.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6.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 签订合同
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纪律和监督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 (略) ,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 (略) ,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投诉
8.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招标文件或合同范本如果存在疑问、不明确或 (略) ,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3.中标单位向 (略) 集中采购招标中心缴纳招标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下表。
中标金额(万元) 分类费率 | 100以下 | 100-500 | 500-1000 | 1000-5000 | 5000-# |
服务招标 | 1.50% | 0.80% | 0.45% | 0.25% |
招标服务费按照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注:中标价格为#元以上的,超出#元部分按0.25%比例收取招标服务费)。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评分由高到低顺序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项目所在地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1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服务要求 | 符合第五章“招标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价格部分:30分 商务部分:20分 技术部分:50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本项目评标基准价确定方法 a.有效报价大于4家时: 基准价=[(各有效报价之和-最高有效报价-最低有效报价)/(有效报价的供应商家数-2)]×100% b.有效报价小于或等于4家时: 基准价=[各有效报价之和/供应商个数]×100%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 偏差率δ=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标准分 | 评分标准 | |
2.2.41 | 商务部分评分标准 (20分) | 投标人综合能力 | 2 | 投标人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证书,ISO#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得1分,全部满足得2分,否则不得分。(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
1 |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满足得1分,否则不得分。(提供证书及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2 | 投标人项目团队人员结构合理,应包含电工作业、高处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全部满足得2分,否则不得分。(提供相关人员的操作证书及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制造商综合能力 | 2 | 为响应双碳政策、倡导可持续发展,LED制造商为中国招投标领域AAA级绿色低碳(环保)诚信企业,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提供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 ||
2 | 为保障所投LED产品制造商的产业融合能力,需提供LED产品制造商具备两化融合认证管理体系评定证书(信息化与工业化),提供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 |||
2 | 为保证产品的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和能源低碳化,要求所投LED产品制造商具有国家工信部颁发的绿色工厂认证,提供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 |||
2 | 为保证所投LED产品制造商的智能生产能力,需提供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等级证#级以上证书,提供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 |||
类似项目业绩 | 5 | 2021年10月1日至今,投标人承担过类似集成的项目案例,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5分。须提供项目合同扫描件(扫描件必须反映##方双方名称、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合同内容、双方盖章页面等关键页面,内容不全、扫描件不能清晰辨识、资料不齐全的不得分) | ||
售后服务 | 2 | 所投产品LED显示屏、多屏拼接管理控制系统,提供原厂商不少于#年质保服务,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原厂售后服务承诺书,每提供一份得1分,最高得2分。(提供原厂售后服务承诺书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 ||
2.2.42 | 技术部分评分标准 (50分) | 技术方案 | 5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总体概况、 (略) 及建设目标、系统总体架构及系统连接图、设计方案等; 1、技术方案科学合理,可执行性强,设计规范且符合现场实际需求,得5分; 2、技术方案基本全面、有一定的逻辑性、针对性和可执行性,得2分; 3、技术方案内容存在缺陷、针对性和可执行性不强,得1分; 4、未提供方案或方案不可行的,不得分。 |
实施方案 | 5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方案、进度安排、人员配置、质量保障措施、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等: 1、实施方案内容全面,安排合理,针对性强且切合项目现场实际情况,得5分; 2、实施方案叙述清楚、符合客观实际,具有一定的可执行性,得2分; 3、实施方案内容有缺陷但基本可行,得1分; 4、未提供方案或方案不可行的,不得分 | ||
技术参数 | 40 | 根据投标人所投产品的技术规格、参数、佐证材料等进行综合评比: 1 所投产品技术参数、重要性能指标以及主要部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40分; 2 所投产品主要技术参数(▲号标记)有一项不满足的扣1.5分,分值扣完为止。 (合同签定前及履行过程中发现本项有虚假者,取消其资格,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进行相应的赔偿) | ||
2.2.43 | 价格部分评分标准(30分) | 计算投标人报价的偏差率δ δ=(各有效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d.依据投标人报价的偏差率δ,确定投标人报价得分如下:δ=0,得分30分;δ>0时,按照每超1%扣减1分的比例扣减,小数点后保留2位;δ<0时,按照每超1%扣减0.5分的比例扣减,小数点后保留2位。 | ||
注意:不保证最低价中标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2. 评审标准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方案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湖北 (略)
智能矿山数字可视化系统项目合同
#方:湖北 (略)
#方:
# 方:湖北 (略) (以下简称“#方”)
单位地址: (略) 铜都大道189号
# 方:
单位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和友好协商的准则,就#方目,接受#方服务事宜,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项目及价格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 税率 | 税额 | 价税合计 | 备注 |
1 | |||||||||
总 价 | 人民币大写: 小写¥ |
二、项目的交付
(一)交付时间:
(二)项目内容:
三、#方的权利与责任
(一)#方负责配合#方实施工作。#方可对本项目所列技术改造内容提出要求。
(二)有权了解#方技术服务工作完成情况,对#方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可随时对#方的技术服务成果提出质疑,要求给予解答;
(三)有权要求#方按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规定提供技术服务及履行其它各项义务,并对#方所提供的服务进行监督和考核;
(四)双方在本项目执行中形成的任何成果或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归#方所有;
(五)如#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则#方有权顺延支付阶段项目款;
(六)在#方完全履约的情况下,按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和时间支付项目款。
四、#方的权利与责任
(一)#方负责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项目实施及服务。
(二)在提供技术服务过程中,如#方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有权向#方进行核对或提出书面报告。
(三)因#方原因造成验收未合格,造成项目延期等一切后果由#方承担。
(四)在进入#方及#方所属企业时,须遵守#方内部管理制度。如因违反#方内部管理制度或因#方自身原因造成#方的损失,#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如造成#方损失的,#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和损失。
(五)#方应对#方提供的资料及项目保密,未经许可不得泄漏#方或项目信息。
五、发票及付款
双方约定合同签订后,设备到场并验收合格后,#方在收到#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30%;项目实施完成,#方组织验收合格后, 30个工作日内,#方向#方支付合同总额65%的款项;剩余5%尾款一年后支付(不计息)。
六、违约责任
(一)#方有义务向#方提供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及技术服务。#方所交付的产品及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 由#方负责无偿更换或整改直至满足合同约定。如#方进行了二次更换或整改仍不能满足本合同约定,#方有权解除合同,双方据实协商合同解除事宜。
(二)#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本项目,非因#方原因或不可抗力,#方逾期提交项目, 应每日按所涉金额的万分之四的标准向#方支付违约金,但累计以不超过本合同金额的20%为限额;逾期超过15日仍未能完成的,#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方支付前述违约金。
(三)如守约方根据以上违约条款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应书面通知违约方并说明违约金或赔偿金额;违约方应在收到该通知后的一周内将违约金或赔偿金额支付给守约方;如违约方对违约金或赔偿金有异议,应在收到通知后的一周内通知对方,双方应在收到对方的通知或答复后尽快协商明确责任。违约方应在双方就违约金或赔偿金额达成协议后十天内将违约金或赔偿金支付给对方。
七、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的解释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条款规定。
八、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意一方 (略) (略) 提起诉讼。
九、合同效力及变更
(一)本合同自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章生效。本合同生效后,买卖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若一方需变更合同,双方需签订补充协议确认变更事项,补充协议在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一式#份, 双方各执#份。
(三)本合同附件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各种书面文件,经双方签署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解释的顺序除有特别说明外,以文件生成时间在后的为准。
(四)本合同及相关附件规定的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全部履行完毕后,本合同自然终止。
(五)合同附件作为合同的详细说明部分,与合同主体是不可分割的,与合同主体一样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其他
本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XX项目技术服务任务书
附件2:XX项目技术服务进度计划
附件3: #方项目团队主要成员
(说明:根据实际情况增删,并据实调整本项内容及合同附件)
十一、合同签订地: (略)
#方:湖北 (略) | #方: |
法人代表:王宪忠 | 法人代表: |
授权代表: | 授权代表: |
电话:0714-# | 电话: |
传真:0714-# | 传真: |
开户行: (略) (略) 支行 | 开户行: |
账号:#1169 | 账号: |
地址: (略) 铜都大道189号 | 地址: |
日期: 年 月 日 | 日期: 年 月 日 |
经办人:
一、采购内容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一、大屏显示系统 | ||||
1 | LED显示屏 | 40.5 | ㎡ | |
2 | LED显示屏控制器 | 17 | 台 | |
3 | 配电柜 | 1 | 套 | |
4 | 屏体专用支架 | 1 | 套 | |
5 | 包边 | 1 | 套 | |
6 | 备件 | 1.82 | ㎡ | |
7 | 字幕屏 | 1 | 套 | |
8 | 配套线缆及辅材 | 1 | 项 | |
二、多功能显控系统 | ||||
1 | 多屏拼接管理控制系统 | 1 | 套 | |
2 | (略) | 1 | 台 | |
3 | 可视化控制系统移动端模块 | 1 | 套 | |
4 | 可视化控制系统PC端模块 | 1 | 套 | |
5 | 可视化控制定制编程 | 1 | 套 | |
6 | USB延长器 | 9 | 套 | |
7 | 交换机 | 1 | 台 | |
三、集中控制系统 | ||||
1 | 多媒体中控主机 | 1 | 台 | |
2 | 移动控制终端 | 1 | 台 | |
3 | 无线信号接收器 | 1 | 台 | |
4 | 中控编程软件 | 1 | 套 | |
5 | 电源时序器 | 4 | 台 | |
6 | 强电控制器 | 2 | 台 | |
四、音频扩声系统 | ||||
1 | 扩声音箱 | 4 | 台 | |
2 | 功放 | 2 | 台 | |
3 | 一拖八接收机 | 1 | 台 | |
4 | 头戴式无线话筒 | 2 | 只 | |
5 | 手持式无线话筒 | 4 | 只 | |
6 | 领夹式无线话筒 | 2 | 只 | |
7 | (略) 理器 | 1 | 台 | |
8 | 配套线缆及辅材 | 1 | 项 | |
五、其他辅助系统 | ||||
1 | 会议摄像机 | 1 | 台 | |
2 | 视频采集卡 | 1 | 个 | |
3 | 音频采集卡 | 1 | 个 | |
4 | 机柜 | 3 | 台 | |
5 | 控制终端 | 8 | 台 | |
6 | 传屏盒子 | 1 | 台 | |
7 | (略) 线 | 8 | 箱 | |
8 | 多媒体信息插座 | 4 | 台 | |
9 | 无损信号延长器 | 14 | 台 | |
10 | HMDI线 | 60 | 根 | |
11 | 电源线 | 700 | 米 | |
12 | 机房专用空调 | 1 | 台 | |
13 | 设备间静电地板 | 35 | ㎡ | |
14 | 七氟#烷灭火器 | 4 | 个 | |
六、集成服务 | ||||
1 | 原有设备拆除服务 | 1 | 项 | |
2 | 系统集成服务 | 1 | 项 |
二、技术、服务要求
说明:
1)下表中标注有“★”号的条款为必须满足项,不满足按照无 (略) 理
2)下表中标注有“▲”号的条款,为第三章 评分办法中的评分内容。
序号 | 设备名称 | 技术参数要求 | 评审点 |
一、大屏显示系统 | |||
1 | LED显示屏 | ★像素点间距≤1.25mm ;SMD三合一封装 | |
显示尺寸:宽≥12m,高≥3.375m,显示面积≥40.5㎡,整屏分辨率≥9600×2700 | |||
视角:水平视角:≥175°;垂直视角:≥175°;对比度:≥#:1;刷新率:≥3840Hz | |||
显示屏亮度:≥600cd/m2可调,亮度均匀性:≥99%,色度均匀性:±0.001Cx,Cy之内 | |||
屏体峰值功耗:≤400W/㎡;平均功耗:≤150W/㎡;具备智能(黑屏)节电功能,开启智能节电功能比没有开启节能80%以上,具备一键休眠设计,无线遥控或者软件控制支持单元进入休眠模式,模组断电,待机功耗5W/panel,LED显示屏每平方每小时碳放量≤0.12kg(提供具有CNAS标识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报告扫描件) | ▲ | ||
箱体平整度(mm):≤0.05,箱体反光率:≤1.5%,LED灯珠抗拉机械强度测试:≥1.5Kg | |||
模组与HUB板采用硬接口设计,板对板设计,无排线,支持直接插拔。接收卡、HUB板二合一全集成设计 | |||
箱体和后盖均为压铸铝合金材质,均为一次性整体压铸成型,全金属自然散热结构,无风扇,防尘、静音设计 | |||
内部电源采用注塑一体化连接,外部电源输入至箱体电源无内部走线。接触端子具有保护盖板,支持模组级DC供电方式(提供具有CNAS标识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报告扫描件) | ▲ | ||
完全前维护设计,模组与单元箱体间采用磁吸固定方式,磁吸固定点≥10个,磁吸力≥100N(提供具有CNAS标识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报告扫描件) | ▲ | ||
(略) 1帧延迟、多层校正存储多层校正数据、infi-bit颜色位数、颜色魔方(提供具有CNAS标识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报告扫描件) | ▲ | ||
箱体四边有设计过线孔,可支持信号任意方向级联,极大的方便箱体拼装(提供具有CNAS标识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报告扫描件) | ▲ | ||
防呆设计:模组安装具有防呆设计,通过箱体上的定位柱和模组上的连接器实现防呆。保证安装过程中不会因安装错误而引起异常(提供具有CNAS标识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报告扫描件) | ▲ | ||
箱体间支持XYZ轴六个方向调节,且后背自带测试按钮 | |||
为保证产品可靠性,所投产品需通过光生物安全测试、抗震8级、盐雾10级测试、防霉0级测试、PCB板,单元面板,单元整体都通过UL94标准测试,达到V-0级 | |||
屏体周 (略) ,噪声声压<2dBA(提供具有CNAS标识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报告扫描件) | ▲ | ||
电源采用专用电流pin针,有效避免多信号pin针走电源的方式造成 (略) 和异常(提供具有CNAS标识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报告扫描件) | ▲ | ||
模组LED驱动分压式设计,降低点状发热源,提高模组色彩均匀性(提供具有CNAS标识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报告扫描件) | ▲ | ||
模组专业测试点设计,测试点不 (略) ,方便快速检修模组,排除故障(提供具有CNAS标识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报告扫描件) | ▲ | ||
为保证产品低碳环保,所投产品需满足碳足迹核查声明(提供产品碳足迹核查声明扫描件) | ▲ | ||
为确保显示蓝光危害,所投产品具有TUV低蓝光认证(提供认证证书扫描件) | ▲ | ||
2 | LED显示屏控制器 | 输入:1路HD (略) DVI;输出:6路RJ45;最大带载像素≥#,带载分辨率1920*1200 | |
3 | 配电柜 | 功率≥30KW;具有过载、过流、过载保护;通过定制软件控制电源系统的开关,通过PLC可设定任意时间开启和关闭LED显示屏电源。 | |
所投PLC配电柜与小间距LED显示屏为同一生产厂家并具有远程PLC自动控制功能(提供CQCⅡ型自愿证书扫描件和PLC软件著作权证书扫描件) | ▲ | ||
4 | 屏体专用支架 | 钢架构件(含接合板)采用Q235B钢制作,结构用钢应符合《#》规定的Q235要求,保证其抗拉强度、伸长率、屈服点,碳、硫、磷的极限含量;焊条:手工焊:Q235连接用E43系列焊条;自动焊:Q235连接用H08系列焊条;要求:抗震7级,抗风8级。 | |
5 | 包边 | 采用黑钛金不锈钢包边 | |
6 | 备件 | 备用LED显示屏面积:1.82㎡ | |
7 | 字幕屏 | 点间距:≤4.75mm;整屏尺寸≥12.16m(长)*0.304m(高),单基色 | |
8 | 配套线缆及辅材 | 配套控制线、高清信号线、屏体与配电柜之间的电源线、布线管材及辅材等 | |
二、多功能显控系统 | |||
1 | 多屏拼接管理控制系统 | 设备为纯硬件FPGA架构,无内置PC/X86/X64架构硬件,以避免X86/X64架构天然存在的计算可靠性和准确性缺陷以及设备运行不稳定问题。 | |
本项目配置需求:机箱尺寸≥16U主箱体,≥40卡槽,HDMI1.3输入信号≥ (略) ;4K输入信号≥4路;输出信号≥ (略) DVI/HDMI;支持信号预监;具备≥8路1920**@*0Hz视频信号同时解码H.265/H.264格式);具备对8台信号源电脑进行直控功能;具备冗余备份控制功能。 | |||
机箱支持输入输出混插,卡槽为双向数据通道槽位,单个卡槽即可支持输入板卡,也可支持输出板卡;输入板卡、输出板卡、风扇模块等均支持带电热插拔操作。风扇可根据机箱内的温度智能调整风扇转速,并在软件界面显示温度和风扇转速值(提供具有CNAS标识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报告扫描件) | ▲ | ||
为实现良好兼容性,设备支持SDI、HDMI、VGA、DVI、光纤(LC)、IP H.264/H.265、HDBaseT、光纤(MPO)、浅压缩等2K信号的混合输入,同时支持DP1.1、DP1.2、HDMI1.4、HDMI2.0、光纤(LC)、Dual-Link DVI、光纤(MPO)、IP H.264/H.265、浅压缩等4K分辨率采集。 | |||
支持图像采样格式为4:4:4,*@*0Hz的点对点传输方案,图像信号无压缩、无失真实时采集与传输,信号传输过程中,无丢帧、无卡顿现象。 | |||
信号传输延迟时间<9ms;切换无黑屏、蓝屏、闪烁情况。图像开窗响应速度小于15ms,场景调取响应速度小于15ms。 | |||
同时支持拼接墙,投影融合,规则及不规则LED大屏等多种显示终端,并共享输入信号源,支持平面幕、弧面幕、穹顶幕、环形幕、球型幕、半球面幕融合系统,支持生成硬件公共像素,2K融合带宽度0~768像素,4K融合带宽度0~1536像素,调节精度可至1像素(提供含CNAS (略) (略) 可查询的检测报告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 ▲ | ||
具有大屏两侧条幅及大屏顶部条幅显示功能,支持用户调整字幕的样式、动作、方向、支持用户上传图片进行显示,不占用端口图层。可在静态条幅上添加实时时钟,支持多种不同时间。可实时动态显示日期和时间且格式可选(提供含CNAS (略) (略) 可查询的检测报告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 ▲ | ||
支持大屏标注功能,无需第三方设备无需客户端,即可通过鼠标在大屏进行标注显示。可使用鼠标直接对大屏显示画面进行多种图形标记。并支持用户自定义图形标记(提供具有CNAS标识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报告扫描件) | ▲ | ||
设备满足图像开窗、漫游、叠加、缩放等功能,支持窗口大小更改,任意缩放显示内容无丢失,支持进行窗口边框调整,并设置窗口边框宽度和颜色。 | |||
支持输出端口窗口图层自适应功能,单个输出端口可支持最多16个窗口图层(提供具有CNAS标识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报告扫描件) | ▲ | ||
支持不影响大屏信号显示的前提下,信号源调整完毕后统一上屏操作。通过上位机软件开启预操作功能,大屏通道即刻锁定,用户在不干扰现有显示画面的前提下调整大屏显示内容,调整完毕后一键投送上屏(提供含CNAS (略) (略) 可查询的检测报告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 ▲ | ||
支持信号源预监功能,所有信号预监时无需额外功能板卡占用设备槽位;支持浏览所有输入信号的实时图像预览画面,支持高清、流畅两种模式信号源预览。高清模式像素不少于48W,流畅模式帧率不少于30Hz。 | |||
控 (略) 口、串口、HDMI接口、USB接口。支持通过串口协议控制设备或者通过TCP/IP协议控制设备,支持通过USB接口直接连接键鼠控制设备,实现开窗、预案切换等功能。可开放控 (略) 或中控设备(提供含CNAS (略) (略) 可查询的检测报告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 ▲ | ||
支持多用户管理,多用户可同时登录控制软件进行操作,用户之间操作同步实时显示;支持设置用户权限级别,各个操作用户可根据实际需求设置不同用户级别,划分不同用户权限;支持分级分权限管理,支持对用户的权限进行分配管理和回收。 | |||
支持前面板触摸屏显示/操作功能,通过前面板触摸屏可实现对拼接屏屏组预案进行调取,对输入信号源进行可视化预监显示。实现设备运行状态可视化,可显示设备型号、IP 地址等基础信息(提供具有CNAS标识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报告扫描件) | ▲ | ||
支持整面拼接屏的整体回显功能,如若配置回显卡,其板 (略) HDMI (略) 网口,可将显示信息整屏回显分别输出两组拼接屏幕的整体画面,图像帧率可达60帧/秒,网络接口进行H.264/H.265编码输出(提供具有CNAS标识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报告扫描件) | ▲ | ||
单台主机支持输入、输出端口备份。支持输入端口备份,一张输入卡内的两个端口可以实现对输入信号的备份;支持输出端口备份,一张输出卡内的两个端口的输出信号可以自动进行备份输出; (略) 信号有问题,显示图像不受影响(提供具有CNAS标识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报告扫描件) | ▲ | ||
客户端支持Windows、IOS、安卓、麒麟操作系统,并适配飞腾CPU硬件等操作系统,支持Windows系统通过C/S软件进行控制。 | |||
2 | (略) | 系统采用C/S和B/S架构,支持多种形态的客户端,支持部署在全系各种版本Windows、Linux、Android、IOS、UOS及国产麒麟系统等操作系统中,支持飞腾、鲲鹏、海光等国产化硬件适配(提供具有CNAS标识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报告扫描件) | ▲ |
系统支持对实时点播视频的本地抓拍、音频控制、窗口调节、云台控制、本地录像启停以及点播投送大屏等操作。 | |||
系统支持信号源轮巡功能,系统支持循环、非循环模式轮巡,最高不低于16画面的信号源轮巡支持单屏多信号源轮巡和整屏轮巡。 | |||
系统具备大屏M*N的任意拼接方式选择,任意信号都可在大屏显示范围内开窗显示、整屏拼接、 任意漫游、信号叠加、任意跨屏、信号分割,相互之间不受影响,多种类型的信号切换间,不出现闪屏、黑屏、花屏以及显示不同步等现象。 | |||
系统支持对信号源进行任意分组,并且支持信号源收藏夹;可以进行自动的信号源轮巡应用。 | |||
系统在软件界面上可对所有接入信号源和大屏幕当前显示的画面进行实时预览观看,对信号源的预监画面帧率可达60Hz且可以切换超高清、高清、标清和流畅四种预监模式,以适配不同性能的终端设备。 | |||
系统支持大屏预编辑功能,在不影响大屏显示的前提下进 (略) ,让大屏操作更加精确无误。 | |||
系统支持对大屏的可视化监管,实时监管大屏显示内容和信号源的预监管理应用,保证信号源的准确上屏显示,同时对4k信号可以进行预监回显,单个客户端回显支持不少 (略) 图像同时开窗回显。 | |||
系统支持时统对接,可以通过多种接口与天文时间、作战时间、北斗时间等专用时间进行接入可针对用户使用板或PC),在控制终端上实现对接入三楼会议室原 (略) 理器的信号源进行直接操控(拖拽信号上屏、开窗、跨屏漫游、放大缩小窗口)、预监回显接入的信号源等。中标结果公示完毕后3个工作日内,中标人需来我单位进行系统适配测试,如测试不通过,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采购人保留追究供应商相关责任的权力。(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 |||
3 | 可视化控制系统移动端模块 | 纯软件服务,基于触控设备操作,支持自定义界面,支持可视化触控操作,实现大屏管理、矩阵切换、音频控制、环境控制、录播管理等。 | |
4 | 可视化控制系统PC端模块 | PC上位机软件,支持可视化操作,支持自定义界面,实现大屏管理,矩阵切换、音频控制等功能。 | |
5 | 可视化控制定制编程 | 定制编程软件支持可视化触控操作,包括大屏管理、矩阵切换、视频点播、音频控制、音频切换、音视频设备开关等功能,采用“所见即所得”的直观控制方式,帮助用户快速、精准地调用、显示、控制音视频信号源与中控设备;支持页面自定义编辑,可贴合用户的需求和使用衡输出接口,1路平衡混合输出,1路非平衡量混合输出;有效使用范围150-200米 | |
4 | 头戴式无线话筒 | 单只头戴式话筒;波段范围(UHF):632MHz~695MHz;采用红外线对频;工作时间8小时以上 | |
5 | 手持式无线话筒 | 单只手持式话筒;波段范围(UHF):632MHz~695MHz;发射功率调节,高功率14dBm; 低功率6dBm;工作时间8小时以上 | |
6 | 领夹式无线话筒 | 单只领夹式话筒;波段范围(UHF):632MHz~695MHz;采用红外线对频;工作时间8小时以上 | |
7 | (略) 理器 | 平衡式话筒/线路输入≥8路,平衡式输出≥8路,采用裸线接口端子 | |
DS (略) 理,输入每通道:前级放大、信号发生器、扩展器、压缩器、5段参量均衡、自动混音台、AFC、AEC、ANC;每输出通道:音箱管理器(8段参量均衡器、延时器、分频器、高低通滤波器、限幅器) | |||
AEC自适应回声消除功能, (略) 理超宽带的语音和音频信号,提供完美的听觉效果;ANC自动适应噪音消除功能,可以消除噪声环境下的附加噪声 | |||
具有自 (略) 理功能:在阀值框输入正确数值,对应旋钮的位置、图形对应点的位置相应改变 | |||
具有输出音箱 (略) 理功能:支持高低通滤波器功能,支持 (略) 理功能(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扫描件) | ▲ | ||
具有输入反馈消除功能:使用该设备的反馈消除对已啸叫信号进行反馈消除,在一定范围内能消除啸叫声即正常 | |||
8 | 配套线缆及辅材 | 配套音频线、音响线、话筒线、布线管材及辅材等 | |
五、其他辅助系统 | |||
1 | 会议摄像机 | 采用高品质 1/1.8英寸CMOS图像传感器,*@*0fps,输出帧率高达60帧/秒; | |
25倍光学变焦f=7.1 mm~ 171.95 mm ±5%(支持自动快速聚焦),最大广角≥59.2度; | |||
水平亮度分解力不得低于1800线 | |||
全高清多格式视频输出,HDMI支持3840*2160P60/50/30/25、1080P60/50、1080I60/50、720P60/50等多种高清视频制式 | |||
支持双声道3.5MM线性输入和HDMI、LAN、SDI、USB四口同时输出声音 | |||
支持IP口、HDMI接口、网络接口,网络接口支持POE供电,并 (略) 线摄像机可实现供电、控制、视频输出三线合一功能 | |||
2 | 视频采集卡 | 视频采集卡 | |
3 | 音频采集卡 | 音频采集卡 | |
4 | 机柜 | 42U设备机柜 | |
5 | 控制终端 | 处理器≥I7;内存≥16G;≥256G固态+1T机械硬盘;显卡≥2G独显;显示器尺寸≥23.8英寸显示器,含键鼠;品牌电脑。 | |
6 | 传屏盒子 | 传屏盒子采用RK 3399 芯片,6核CPU,内置Android 9.0操作系统,存储容量16G ROM,系统内存4G RAM。 | |
传屏盒子输出端子:≥2路HDMI OUT;≥1路LINE OUT,支持POE供电,电源支持DC12V供电 | |||
传屏盒子HDMI支持双屏异显、双屏同显,方便客户端展示。 | |||
传屏盒子手机和电脑支持混合投屏展示,支持不少于八画面同屏展示。 | |||
配套传屏盒子输出分辨率:支持单画面分辨率为4K并且帧率最高达60的视频输出;同时也支持双屏异显,一路画面分辨率为4K,一路画面为1080p的视频输出(提供具有CNAS标识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报告扫描件) | ▲ | ||
传屏盒子支持HDMI输出信号提供两种方式输出,可选择总是输出和传屏时输出,有效避免信号冲突,使整机和用户已有的会议系统配合度更高(提供具有CNAS标识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报告扫描件) | ▲ | ||
产品安全性:传屏盒子无线 (略) 络隔离,开启以后用户连接盒子热点后,无法访 (略) ,安全性更好。同时无线传屏视频数据加密,加密方式:国密SM4,保障数据传输安全(提供具有CNAS标识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报告扫描件) | ▲ | ||
一体化设计,为保证整机一体性,内置天线设计,无外部天线设备,无线传屏器与整机为同一品牌厂商,为确保使用稳定拒绝传屏器为OEM品牌,并且支持集控部署,支持集控的远程操控及管理(提供具有CNAS标识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报告扫描件) | ▲ | ||
传屏盒子可通过软件可自动发现近场可投屏的传屏盒子,选择即可投屏,无需手动配对 | |||
7 | (略) 线 | 非屏蔽CAT6,305米/箱,无氧铜线芯,线径≥0.57±0.01mm | |
8 | 多媒体信息插座 | 五孔电源*1,网络接口*2,HDMI接口*1,3.5音频接口*1 | |
9 | 无损信号延长器 | HDMI信号:HDMI1.4、兼容HDCP、支持CEC、24位色深; 支持分辨率:480i/480p/576i/576p/720p/1080i/1080p/4K×2K/3D;红外控制:支持20~60KHz宽频红外遥控器,支持双向红外传输; 传输协议:HDBaseT;传输距离:不小于70m | |
10 | HMDI线 | HDMI2.0版 4K60HZ 长度≥15米 | |
11 | 电源线 | 多股软芯线2.5mm2 | |
12 | 机房专用空调 | 机房专用空调;5匹柜机;一级能效;变频;含安装用铜管 | |
13 | 设备间静电地板 | 陶瓷面防静电地板,600*600*40mm,陶瓷面不低于10mm | |
14 | 七氟#烷灭火器 | 4公斤手提式七氟#烷灭火器 | |
六、集成服务 | |||
1 | 原有设备拆除服务 | 拆除原有27台DLP大屏幕及设备间内设备。 | |
2 | 系统集成服务 | 系统软硬件调试、集成,含三年免费上门服务。 |
三、商务要求
说明:
1)下表中标注有“★”号的条款为必须满足项,不满足按照无 (略) 理
2)下表中标注有“▲”号的条款,为第三章 评分办法中的评分内容。
序号 | 商务条款 | 内容 | 评分点 ▲ |
1 | 项目工期 | ★合同签订之日起50个日历日内完成安装调试 | |
2 | 质保要求 | ★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年 | |
3 | 报价要求 | 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为完成本招标文件提出的服务等全部相关工作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其他费用,采购人概不负责。 | |
4 | 合同条款 | 中标人违约承担违约责任。所有中标内容均需按照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指标要求进行检查核对后方可进行报验,不满足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和投标承诺的,采购人有权不对其进行验收;中标人需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采购人损失。 | |
5 | 质量要求 | 本次招标项目的产品和安装必须完全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标准及现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根据企业实际能力在投标文件中对项目质量予以承诺,中标后在合同中加以确认。 | |
所有设备和配件均要求是经过实际运行验证、性能稳定的全新产品,且设备上具有原制造商的铭牌、标志。 | |||
★采购人保留中标后通过测试验证技术参数,一旦发现虚假应答,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采购人保留追究中标人相关责任的权力,供应商提供质量承诺函。 | |||
6 | 服务要求 | 中标人在服务期(含质保期)内应承诺提供对原设备技术性能优化而进行的软件系统升级维护。 | |
中标人应派遣技术人员定期回访用户,了解设备的运行情况,就产品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便于及时发现故障以及隐患,听取意见和建议,现场解决存在的问题。 | |||
技术支持手段和方式有电话、 (略) 、E-MAIL和现场等方式。电话支持应提供7*24中文技术支持服务,电话服务请求响应时间应少于30分钟。E-MAIL需于次日回复。系统在使用过程中如果出现故障,中标人必须在4小时内到达现场,如不能修复的应在24小时内提供替代解决方案,确保业务系统的正常运行。 | |||
系统验收完毕后,中标供应商有责任及时通告系统相关软件的产品故障信息,并提供相应的解决措施,包括更换软件或进行软件版本升级。对于采购人在使用过程中发现的故障,供应商要及时的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保障系统的正常运行 | |||
7 | 驻场服务 | ★在3年质保期内,如果采购人需要技术人员驻场服务,中标人需提供不限次数、不限天数的免费驻场技术服务(每次不多于2人)。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 |
8 | 综合能力 | 投标人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证书,ISO#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 |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 | ▲ | ||
投标人项目团队人员结构合理,应包含电工作业、高处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等专业人员。 | ▲ | ||
9 | 类似项目业绩 | 2021年10月1日至今,投标人承担过类似项目案例。 | ▲ |
10 | 售后服务承诺函 | 所投产品LED显示屏、多屏拼接管理控制系统,提供原厂商不少于#年质保服务。 | ▲ |
(项目名称)招标项目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三、投标保证金
四、分项报价表
五、资格审查资料
六、商务技术偏离表
七、系统设计、服务与实施方案
八、售后服务、培训计划
九、项目人员构成
十、招标人要求其他资料
注:请务必将所有与资格审查有关的资料在首页目录中注明页码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的投标总报价(其中,增值税税率为 %)提供本次投标相关产品及服务,交付使用日期 日历天,付款方式: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 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投标保证金;
(4)分项报价表;
(5)资格审查资料;
(6)商务技术偏离表;
(7)系统设计、服务与实施方案;
(8)售后服务、培训计划;
(9)项目人员构成;
(10)其他资料。
……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3.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4.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5.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 我方理解,你方不一定接受收到的最低价投标或任何投标。
8. (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网 址: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投标人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 (略) 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 标 人: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投标人应在此提供汇款凭证的复印件。
下表仅供参考,具体以满足项目实际使用需求为主。
序号 | 名称 | 型号和规格 | 制造商名称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1 | 主要货物 | ||||||
…… | |||||||
总计 |
说明:
1.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分项报价总计价格必须与《报价一览表》报价一致。
投 标 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一)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资金 | 成立时间 | |||
注册地址 | ||||
邮政编码 | 员工总数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网址 | 传真 | |||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 姓名 | 电话 | ||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的各类资质证书 |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 |||
开户银行 | ||||
银行账号 | ||||
近三年营业额 | ||||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
备注 |
注:1.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1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1.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2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地点 | |
开始时间 | |
完成时间 | |
买方名称 | |
买方联系人及电话 | |
合同价格 | |
主要技术 | |
项目概况及投标人履约情况 | |
备注 |
注:1.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3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四)正在服务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地点 | |
开始时间 | |
买方名称 | |
买方联系人及电话 | |
签约合同价 | |
主要技术 | |
项目概况及投标人履约情况 | |
备注 |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4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序号 | 采购文件项目服务要求条款 | 响应内容对应简述 | 偏离说明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 |
说明: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条款逐项说明是否满足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如有偏离,投标人应详细说明;偏离说明与详细说明不一致的以详细说明为准。
2.如全部满足“项目技术要求”全部条款,可在首行填写“全部满足”;如本表仅加盖公章未填写内容,则视为全部满足,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 标 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投标人按照第五章招标人要求内容自拟
投标人按照第五章招标人要求内容自拟
格式自拟
拟在本项目任职的主要人员履历表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获得的认证证书 | 本项目中拟任职务 | ||||
毕业学校 | 年 月 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
经 历 | |||||
时间 | 参加过项目的名称 | 担任职务 | |||
备 注 |
“主要人员履历表”中附个人的身份证、认证证书、学历证、社保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还应提供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十、招标人要求其他资料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评审所需资料补充。(如:保密协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