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 (略) 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21〕153号)要求, (略) 财政局2023年度(第2批)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
1 | (略) 财政局视频会议系统升级改造采购项目 | 采购内容: (略) 财政局视频会议系统升级改造,预算金额70万元 主要功能或目标: 1.实现升级改造后的系 (略) 厅新软硬件平台; 2.实现改造后的系统全面达到4K标准; 3.实现我单位新视频会议系统与利旧音频系统的无缝整合; 4. (略) (略) (州)、县财政局分会场建立双向连接,进行会商和交流; 5. (略) 财政厅 (略) (州)、县财政局参加的各类财政业务视频会议; 6.参与在四川财政系统内部关于财政业务的各种远程业务或技术培训等工作; 7.梳理现有网络系统并将资料编制成册; 8.实现整个网络系统专业维保服务。 需满足的要求:(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根据供应商性质,提供法定应具有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提供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参加投标的参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法人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只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参加投标应的只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原件; (5)、具有良好的社保缴纳记录的承诺函原件; (6)、具有良好的纳税记录的承诺函原件; (7)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书原件;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书原件; (9)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原件; (10)禁止竞标情形声明及承诺书原件; (11)限制竞标情形声明及承诺书原件; (12)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声明及承诺书原件; (13)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声明及承诺书原件。 | 70.* | 2023年07月 | 无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财政局
2023年07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