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的2025年省住房城乡建设 (略) 域协调发展战略专项资金的通知》(粤财建〔2024〕88号), (略) 2025年省住房城乡建设 (略) 域协调发展战略专项资金(住房保障)#元,用于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配租型保障性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的筹集建设、发放租赁补贴、保障性住房配套设施建设、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和维修养护等相关支出。经研究,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如下:
本次下达资金分配,原则上以各县(市、区)上报的《 (略) 2025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编制预算项目申报表》需求资金为基数计算分配的资金额度,即:总下达资金(#元)÷总需求资金(#元)×各县(市、区)需求资金,具体为: (略) #元, (略) #元,平远县#元,蕉岭县#元,大埔县#元,丰顺县#元,五华县#元。
现将该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 (略) 住房 (略) 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9日—2024年12月27日)
附件:关于提前下达的2025年省住房城乡建设 (略) 域协调发展战略专项资金(住房保障)分配方案
(略) 住房和 (略)
2024年12月19日
(联系电话:#,邮箱:*@*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