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海 (略) 海雅香山湖(二期)A地块5#、6#、7#、10#楼、2#配电室、文化活动中心进行规划条件核实,因涉及有部分建设情况与规划审批情况不一致,特此公示。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该项 (略) 金湖街道办事处碧桂园社区腾龙大道8号, (略) 海 (略) 建设,总用地面积为*.76㎡。2020年8月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建设规模为*㎡,建设内容为1#、2#、3#、4#、5#、6#、7#、8#、9#、10#楼、S1#楼、S2#楼、文化活动中心、2#配电室、地下室,本次申请分期对已建成的5#、6#、7#、10#楼、2#配电室、文化活动中心等建筑物进行规划条件核实.
经与规划设计文件(冶规设2020-071)规划指标进行比较,物业用房、社区用房满足要求,但存在以下差别:一是容积率为 0.44(分期)/0.44(分期) ,建筑密度5.55%(分期)/5.54(分期);二是实际总建筑面积为*.25㎡,比规划审批建筑面积*㎡少建1.75㎡;总计容面积为*.25㎡,比规划审批计容面积*㎡少建1.75㎡;建筑基底占地面积为2694.51㎡,比规划审批建筑基底占地面积2692.00㎡多建2.51㎡,在合理误差范围内。
在公示期内如对该公示内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书面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如无异议,我局将按规定办理批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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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