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厅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审批。为保证审查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13日至2023年6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51-*(环境影响评价处)
传真电话: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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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国能宁夏六盘山电厂2×1000MW机组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 宁夏回族 (略) 宁夏固原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内东北角。 | 国家能源集团宁夏腾 (略) | 国电环 (略) | 国能宁夏六盘山电厂2×1000MW机组扩建工程位于宁夏回族 (略) 原州区宁夏固原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项目建设2台2914t/h 锅炉、2台1000MW间冷凝汽式汽轮机,2台1000MW超超临界间接空冷燃煤发电机组。项目贮运工程包括封闭煤场、灰库、渣仓、石灰石粉仓、输煤栈桥等,公用工程包括供水系统、化学水处理系统、除灰渣系统等,环保工程包括锅炉烟气治理设施、废水处理及回用设施、固体废物暂存设施、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等。灰场采用园区综合灰场作为事故备用灰场。厂内升压站和铁路专用线另做环评,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本项目静态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80157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9.88%。 | (一)环境空气污染防治措施 加强管理,施工区及时洒水降尘,运输车辆采取覆盖措施,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密闭存放,不能密闭的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止扬尘。 本项目采用单塔双循环的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工艺,设计脱硫效率不低于99.4%,不设烟气旁路和GGH;在基准氧含量6%条件下,燃用设计(校核1、校核2)煤种时,本项目二氧化硫排放浓度为17.5(21.1、30.9)mg/m3。本项目采用低氮燃烧技术,锅炉出口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设计不高于260mg/m3;炉后设计采用SCR脱硝系统,以尿素为还原剂,不设置 (略) 煤器高温旁路系统,脱硝反应器 (略) 煤器和空预器之间,效率不低于85%;烟气经脱硝后氮氧化物排放浓度≤50mg/m3。本项目除尘系统拟选用高频电源供电的低低温三室五电场静电除尘装置+湿法脱硫协同除尘处理工艺,除尘系统综合效率不低于99.979%;燃用设计(校核1、校核2)煤种时,外排烟气中烟尘排放浓度为6.9(7.6、9.9)mg/m3。本项目通过烟气治理协同控制技术控制汞及其化合物排放,可控制汞排放浓度远低于0.03mg/m3的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本项目烟囱主要排放口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满足《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发改能源〔2014〕2093号)超低排放限值(即在基准氧含量6%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50mg/m3)。本项目烟气排烟采用双管集束烟囱,烟囱高240m、单筒出口直径8.5m。本项目装设烟气连续监测系统(CEMS),监测项目有SO2、烟尘、NOX、含氧量、烟温、流量等。烟气连续监测系统与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并直接传输数据。 本项目灰库、渣仓、石灰石粉仓、碎煤机室等均设有除尘器。项目输煤系统采用全封闭措施,各转运点设置除尘装置等措施抑制无组织粉尘排放;条形煤场采用全封闭措施,设置喷淋设施;煤仓间设除尘设施。本项目可研设计控制氨逃逸率小于3ppm,即2.28mg/m3,满足采用SCR脱硝工艺氨逃逸率不高于2.5mg/m3的控制要求。 (二)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废水设置沉淀池沉淀后回用;施工生活污水进入现有的生活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厂区绿化。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有工业废水(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废水)、含煤废水、脱硫废水和生活污水等。厂区采取“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排水系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和雨水分别收集。建设工业废水处理及回用设施,采用2套处理能力为60m3/h的工业废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含煤废水采用2套处理能力为10m3/h的煤水处理装置进行处理;生活污水收集 (略) 政污水管网,由园区统一处理。新建2×15m3/h脱硫废水零排放处理设施,采用“低温多效闪蒸+高温旁路烟道蒸发”工艺。浓缩后的脱硫废水经过干燥进入旁路烟道干燥塔,盐分经过电除尘进入除尘器灰斗,系统无结晶盐产生。 (三)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厂区可能泄漏至地面的污染物性质和生产单元的构筑方式,将厂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非防渗区。分别采取不同的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的污水储存池、污水处理池池体采用结构厚度不小于250mm,混凝土抗渗等级不小于P8,且水池的内表面涂刷水泥基渗透结晶型或喷涂聚脲等防水涂料,在混凝土内掺加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剂。一般防渗区采用强度等级不低于C25的混凝土,抗渗等级不低于P6,厚度不小于100mm。危废暂存间为重点防渗区,需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要求采取防渗措施,基础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烯(HDPE)土工膜(渗透系数≤10-10cm/s)。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选取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强噪声设备应搭设封闭式机棚,加强对施工设备的管理,严格控制施工车辆运输路线。 选购低噪音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如汽轮机、发电机、送风机、一次风机、引风机、空压机、水泵等)所在车间采取隔声、吸声等措施,设备安装采取减振措施,对空排放的锅炉排汽管、锅炉安全阀排汽管、吹管末端和风机加装消声器,在设备、管道设计中,注意防振、防冲击,以减轻振动噪声。同时对厂区总体平面布置进行合理布局,充分利用其他建筑物的屏蔽作用,减轻噪声对厂区内外的影响,本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在北侧厂界处设置长200m、高6m的隔声屏障后,翻车机卸货时厂界处噪声贡献值小于65dB,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夜间频发的噪声最大声级不准超过标准值10dB(A)”的要求;保护目标处预测值昼、夜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运输车辆运行时,距道路两侧20m处的昼间噪声可以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4a类标准限值的要求;夜间不运输。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建筑开挖土方及时回填,建筑施工现场施工垃圾集中、分类堆放, (略) 建筑垃圾处置场,生活垃圾采用封闭式垃圾桶(箱)存放,日产日清。 本项目产生的灰渣和脱硫石膏立足全部综合利用,综合利用不畅时运至园区综合灰场分区贮存,并采取相关防尘措施;生活垃圾在厂区全部通过垃圾桶(箱)收集后, (略) 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原水处理系统的污泥和含煤废水处理系统煤泥掺入原煤一起掺烧。运行期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脱硝催化剂、废矿物油、废铅酸蓄电池等,除废脱硝催化剂由处置机构在更换时直接转移不在厂内贮存后,其他危险废物在厂内的贮存管理需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进行控制,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等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建设危废暂存间,并按国家和地方要求将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机构予以妥善处置。 (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采用尿素为脱硝还原剂,不涉及液氨的贮存和使用;项目采用等离子点火,不涉及轻柴油;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主要为盐酸、硫酸。为控制事故时物料泄漏可能对地表水体造成的污染,在酸碱储罐下方设置中和水池,四周设围堰,并设有收集坑。项目物料配置区设置有导流地槽和物料收集池,事故发生时装置区物料沿导流地槽,进入物料收集池,然后根据需要对收集物料进行回用或处理,可以有效防止物料泄漏事故和防止初期雨水造成环境污染。项目拟建设4×2000m3工业废水池,其中一座用作事故水池,发生较大事故,无法利用装置导流槽、罐区围堤控制物料和污染消防水时,通过事故导排系统将事故污染水排入事故应急池。对厂区污水及雨水总排口设置切断措施,封堵污染料液在厂区围墙之内,防止事故情况下物料经雨水及污水管线进入地表水水体。事故水池与污水管道相连,发生事故时,首先关闭事故处理池外排阀门,保证事故状态下污染水不外排。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按照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