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受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3年10月16日我局受理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6日-2023年10月20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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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健康西路505号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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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1 | 新疆美达 (略) 年产100万平方米保温板建设项目 | 新疆 (略) 苏通小微创业园 (略) 院内 1 号厂房 | 新疆美达 (略) | 新疆东方信海环 (略) | 2023-10-16 |
2 | 新疆丝路 (略) 阜康分公司年产50万平方米保温板建设项目 | 新疆 (略) 苏通小微创业园 4-19 号 | 新疆丝路 (略) 阜康分公司 | 新疆东方信海环 (略) | 2023-10-16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 内容。 |
附件:
1.新疆美达 (略) 年产 100 万平方米保温板建设项目.pdf
2.新疆丝路 (略) 阜康分公司年产 50万平方米保温板建设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