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2月2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3-2-2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2月28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确保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28日-2023年3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
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354-*(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真:0354-*
通讯地址: (略) 榆 (略) (略) 政务大厅(*)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影响保护对策与措施 |
1 | 年存栏3800头母猪项目 | (略) 平遥县朱坑乡朱坑村大汪村组 | 平遥县朱坑乡新源顺种植专业合作社 | 山西 (略) | 平遥县朱坑乡新源顺种植专业合作 (略) 平遥县朱坑乡朱坑村大汪村组。拟占地78.56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妊娠舍、分娩舍、保育舍、后备舍)、并购置安装配套料塔、自动料线及其他配套公用设备、环保设施等,满足企业年存栏3800头母猪的规模,可向养殖企业或养殖户提供63075头仔猪。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68.60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拆除原有建筑产生的扬尘和施工扬尘,采取施工场地围蔽、物料苫盖、避免大风天气作业、场地洒水、加强运输车辆管理等措施。施工工地出入口建设洗车平台。施工车辆采用箱式车辆运输,使用国五及以上排放阶段的中重型运输车辆或新能源车辆;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要完成环保登记、安装环保号牌并使用国三排放标准或新能源产品。施工期食堂要采用清洁能源液化气,禁止燃用高污染燃料。运营期各猪舍内臭气经生物除臭喷淋塔处理后排放。格栅槽、集水池、固液分离机房及平台臭气经生物除臭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堆肥车间臭气经生物除臭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生物质锅炉以成型生物质为燃料,采用安装低氮燃烧器+尾部配套布袋除尘器方式,确保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1929-2019)表2中燃生物质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灶台燃用净化后的沼气,食堂经一台效率大于60%的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确保油烟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标准。 无组织管控:合理布局,养殖区要与生活管理区设隔离带。采用先进喂养工艺,清粪方式采用干清粪工艺,日产日清。黑膜沼气池为全密闭;污水治理区格栅槽、集水池加盖封闭、固液分离机房及平台全封闭;猪舍及其周围、污水处理区及其周围、沼液暂存池采用喷洒除臭剂+绿化措施。本项目产生的沼气经净化后部分用于厂内职工食堂用气,剩余沼气通过一根8m高的火炬燃烧器燃烧放空。加强厂区路面硬化、洒水抑尘。运输车辆遮盖,使用国五及以上排放阶段的中重型运输车辆或新能源车辆;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要完成环保登记、安装环保号牌,使用国三排放标准或新能源产品。 (二)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机械设备和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施工物料拌合或地面洒水,不得外排;施工期生活污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道路洒水或其它抑尘环节。运营期猪粪、猪尿液和猪舍冲洗废水收集后经固液分离机分离出固态粪便送固粪处理区堆肥;液态进入黑膜沼气池。与生活污水、锅炉排污水、沼气脱水、堆肥区渗滤液、生物除臭塔排水一道经厌氧发酵后,形成液态沼液,用于周围农田施肥。设置1座550m3初期雨水收集池。 (三)噪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段,以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运营期噪声采取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震、加强机械设备维护和保养、加强运输车辆管理等降噪措施。 (四)固废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钢筋、钢板、木材等施工废料回收综合利用;其他建筑垃圾、废渣土及时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送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干清粪便、黑膜沼气池的沼渣送厂内堆肥车间,堆肥后作为肥料运至朱坑乡土地施肥使用;养殖过程产生的少量病死猪尸体、分娩废 (略) 晋润畜 (略) 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理;沼气脱硫产生的废脱硫剂由供货厂家统一回收处理;锅炉燃烧生物质燃料形成的草木灰作为农田肥料利用。猪防疫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医疗废物集中收集,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医疗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定期运往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公众参与:项目公众参与采取了媒体公告(网络、报纸)公示、现场张贴公告等方式进行。 |
2 | (略) 榆社东区块煤层气勘查开发项目 | (略) 榆社县、左权县 | 山西华新煤 (略) | 山西清泽阳光 (略) | (略) 榆社东区块煤层气勘查开发项目勘查开发面积235.231平方千米,建设内容包括井场82座(现有井场12座,新建井场70座),采气井311口(现有井26口,新建井285口),勘探井24口(现有3口,新建21口),集气站2座(榆社东1号集气站、榆社东2号集气站)、下赤土CNG临时撬装集气站1座、中央处理厂1座,采气管线75.1km、集气管道15.4km、输水管道77.9km。产能规模3亿立方米/年。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73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场地挖填、集输管线铺设、道路建设等过程中,会占用林地、草地等,产生地貌改变、植被破坏、水土流失等环境影响。主要保护措施:选址选线尽量绕避公益林、基本农田、覆盖度高的林地植被等区域;施工道路优先利用现有道路,不得随意开设施工便道,减少施工井场道路临时用地;严格控制钻井作业面积,减少工程占地;合理安排作业时段。临时占地施工结束后,占用耕地的及时复垦;占用林地的种植草地等恢复植被。施工结束后,及时采取绿化、植被恢复等措施,缓解局部景观影响。闭井期按照要求做好井场的生态恢复。 (二)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扬尘要采取合理施工布局、加强物料苫盖、加强运输车辆管理、禁止大风天气作业等方式,减少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使用符合标准的施工车辆和柴油发电机组以及非道路移动机械,并加强保养。煤层气放空要进入火炬系统,严禁直接放空。钻井中可燃或有毒气体要采取防气涌措施,经燃烧装置燃烧后方可排放。运营期煤层气输送采取密闭输送;抽采、管道输送、集气站加压等环节产生的煤层气严禁直排;集输系统检修或事故放空产生的少量煤层气焚烧后外排。加强巡检车辆管控。井场接引道路采用碎石或钻井岩屑硬化。中央处理厂壁挂炉燃用清洁能源煤层气。 (三)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钻井废水经泥浆池自然沉淀后上清液抽运至下一井场循环使用,剩余废弃泥浆与钻井岩屑一起无害化处理后覆土填埋。钻井压裂后排出的压裂液贮存于井场内返排罐,可循环利用于下一口钻井压裂,不外排。生活污水由防渗旱厕收集,旱厕定期清掏,用于附近农田施肥,并经常喷洒灭蝇药剂。钻井泥浆池应进行防渗处理,铺设防渗膜,要求渗透系数≤1.0×10-7cm/s,防止池内污水渗漏污染浅层地下水。运营期集气站、中央处理厂压缩机排污及中央处理厂分离水暂存于排污罐(每座集气站及中央处理厂各设1座30m3排污罐),污水由罐车定期拉运至中央处理厂含油废水处理装置(处理规模0.5立方/小时)处置,采用气浮+核桃壳处理工艺,废水处理后回用于站场冲厕、绿化和道路洒水,不外排。对于井场排采水,每座井场设一座排采水池,排采水经输水管线排入排采水处理站,榆社东区块新建3座水处理厂(左权1#水处理站、左权2#水处理站、榆社1#水处理站),左权1#水处理站规模550m3/d、左权2#水处理站规模550m3/d、榆社1#水处理站规模1400m3/d,均采用“调节池+中和池+高密度沉淀池+厌氧池+好氧池+MBR池+清水池(消毒)”的处理工艺,排采水经处理后达到《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地表Ⅲ类的出水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4/1928-2019)中表3标准限值后部分回用于道路洒水、绿化,剩余部分外排地表水体(须经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后方可外排)。排采水池采用水泥毯(表层0.3mm帆布材质+中间层10mm水泥防渗层+底层0.3mmPVC膜)进行防渗,渗透系数≤1.0×10-7cm/s;并在四周建设20cm高防雨围堰。中央处理厂设生活污水处理站一座(规模为5m3/d),各集气站生活污水由罐车拉运至中央处理厂处置,生活污水处理后回用于冲厕用水、道路绿化洒水,不外排。 (四)噪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要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施工时间和施工布局、优化运输路线、加强车辆保养等措施;运营期噪声要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噪声源、加强绿化、采取柔性连接等措施减少对周围环境影响。 (五)固废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废弃钻井泥浆全部进入泥浆池固化填埋处理。钻井岩屑部分用于填垫工业场地,部分进入泥浆池填埋。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机油、废油桶、含油污泥等危险废物规范暂存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清管废渣收集后送交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填埋场进行处理。生活垃圾定期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点处置。 (六)加强环境风险放空。施工期及运营期要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巡查力度,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 公众参与:项目公众参与采取了媒体公告(网络、报纸)公示、现场张贴公告等方式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