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对本项目建设情况及环境 (略) 公示,以 (略) 会各界公众对拟建项目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略) 会公众的监督。 * 、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怡峡路以北、繁峡路以西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2、项目地址: 本次调查地块位于 (略) 市峡山区太保庄街道凤凰岭街以北、北大新路以西。调查地块面积为 * 2平方米,中心坐标为 * ° * " * . * "E, * ° * "1. * "N。
3、基本情况: 该地块前土地使用权人为峡山区太保庄街道,于 * 年7月 * (略) 门收储,本次调查地块用于服务大厅西侧公园建设使用。目前该 (略) 西侧公园已建成,公园道路硬化,大部分种植绿化植物。建设时开挖土方用于地块内平整回填,无外来土或外运土情况发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 * 号)第 * 十 * 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 (略)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该地块土地利用类型原为农用地,现变更为公共基础建设用地,因此土地使用权人应当按照规定组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
* 、调查结论
本次调查地块总用地面积为 * 2平方米。该地块前土地使用权人为峡山区太保庄街道,于 * 年7月 * (略) 门收储,本次调查地块用于服务大厅西侧公园建设使用。目前该 (略) 西侧公园已建成,公园道路硬化,大部分种植绿化植物。该地块内历史上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历史上不存在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情况;历史上不涉及工 业废水污染;该地块历史上无检测数据表明存在污染;历史上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况;地块紧邻周边无污染源;现场调查不存在土壤地下水污染迹象;地块内无放、辐射源情况存在;地块相关资料较齐全,判断依据充分。 (略) 快筛结果分析,该地块现状表层土壤无污染。
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导则规定,结合 (略) 收集的资料、人员访谈、现场勘查、污染识别等得到信息的分析,确认调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对该地块土壤产生污染的可能性比较低,本次调查认为怡峡路以北、繁峡路以西项目地块的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无需开展第 * 阶段调查工作,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至第 * 阶段即可结束。
* 、调查单位
单位: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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