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 (略) 生态环境局拟对醋、酱油及料酒酿造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30日-6月6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醋、酱油及料酒酿造生产线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三台县紫河镇何家沟六组
三、建设性质:新建
四、建设单位:四川 (略)
五、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蓉创 (略)
六、项目概况
四川 (略) (略) 三台县紫河镇何家沟六组。项目占地面积约3584.67m2,拟建设醋、酱油及料酒生产线1条,并配套设置破碎机、蒸煮池、鼓风机、搅拌机、发酵池、封口机等设备设施,设计生产食醋600t/a,酱油1200t/a、料酒300t/a。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4万元。
七、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和影响分析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员工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及生产废水(生产设备清洗废水、检验设备清洗废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锅炉废水)。生产设备清洗废水、检验设备清洗废水与四 (略) 签订购销协议用作养殖喂养,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车间地面清洗废水、锅炉废水及生活污水一起由预处理池处 (略) 三台县紫河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后由罐车将污水 (略) 三台县紫河污水处理厂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后排放。
综上所述,本项目采取上述治理措施后,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区域地表水体造成影响。
(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原料破碎粉尘:项目采用布袋除尘器治理,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后经15m排气筒排放;
锅炉燃烧废气:项目生物质锅炉燃烧废气经自带的低氮燃烧器处理后通过多管旋风除尘处理后20m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排气筒设置沿建筑物墙壁引至空中,并增设固定设施;
发酵异味:加强管理,醅渣由周边农户或企业及时运走用作饲料,避免长时间堆存腐败变质,尽量做到日产日清,减少在厂区停留时间;在生产车间安装排风系统,在露天晒场通过设置绿化植物,种植吸附性强的植物,以降低和减缓异味的影响。
食堂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净化处理后引至楼顶厨房烟道排放
根据环境质量公报,本项目所在区域为达标区,本项目各个工序废气在采取上的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后,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本项目噪声采取如下治理措施:①采买设备时尽量选取产噪较低的设备,项目对于部分设备运行时振动产生的噪声,在设备基础上做隔震、减振措施;②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保持机械润滑,避免设备因松动部件的振动或消音器的损坏而增加其工作时的声压级;保证设备正常运转,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生产噪声,同时确保环保措施发挥最佳有效的功能;设备用完后或不用时应立即关闭;③对于间断性的噪声,应合理安排和控制作业时间,禁止机械设备夜间生产,尽量减少高噪声设备同时运转;④生产设备噪声会对员工造成一定的影响,应做好职工个人防护工作,如佩戴防噪硅胶耳塞等。
经预测,在采取上述治理措施后,项目噪声厂界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除尘器收粉尘暂存于固废暂存间(5m2)中,定期送至饲料厂进行饲料生产;产生的酿造渣部分作为饲料送至养殖场进行喂养,部分送至饲料厂进行饲料生产,日产日清,不在厂内暂存;废纱布、废包装材料暂存于固废暂存间中,外售废品回收站;离子交换树脂更换时由设备厂家直接带走,不在厂内存放;炉渣及生物质燃料烟尘及时清理,收集后外售至苗圃施肥;厨房设置专用餐厨垃圾收集桶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统一清运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总体来说,项目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八、相关部门意见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9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修订本),本项目属于“C1462 酱油、食醋及类似制品制造”及“C1469其他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9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修订版),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同时根据《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属于允许类。另外,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关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本项目未列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工艺设计说明、生产设备清单和原辅料耗用情况,项目采取的生产工艺和使用的生产设备均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同时,建设单 (略)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行了备案,备案号为川投资备【】2211-*-99-01-*】FGQB-0215号。
建设单位选址位于选 (略) 三台县紫河镇何家沟六组。根据三台县自然资源局出具证明,项目用地目前为闲置状态,为盘活紫河镇闲置资产,项目与紫河镇人民政府签订租赁合同进行本项目建设,占地面积5.377亩(约3584.67m2),现用地性质为建设用地,正在调规为工业用地,符合三台县紫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同意项目进行建设。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通讯地址: (略) 科创园区玉泉中路10-1号
传真:0816-*
邮箱:*@*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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