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阳江港海陵湾港区丰头作业区F1#~F2#泊位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2年6月17日至2022年6月2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 (略) 反映。
联系地址:阳江市 (略) (略) 阳江 (略)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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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阳江港海陵湾港区丰头作业区F1#~F2#泊位工程 |
建设单位 | 阳江 (略) |
建设地点 | 阳西县溪头镇丰头岛东侧岸线 |
环评机构 | 广州 (略) |
项目概况 | 阳江港海陵湾港区丰头作业区F1#~F2#泊位工程位于阳西县溪头镇丰头岛东侧岸线,建设2 个5 万吨级多用途泊位(码头结构按照10 万吨级预留),码头岸线总长521m。码头设计吞吐量430 万吨/年,其中集装箱25 万TEU/年,钢材100 万吨/年,矿建材料50 万吨/年,机械设备10 万吨/年以及其它货物20 万吨/年。设计使用年限50 年。码头前沿进行疏浚工程,港池和岸坡疏浚总量约 *** 万m3(包含岸坡开挖 *** 万m3),其中净量 *** 万m3、超挖量 *** 万m3、施工期回淤4.75 万m3。工程总投资 *** 万元,工期约需30 个月。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本项目进出码头船舶油污水主要包括机舱油污水等,油污水按照《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3552-2018)进行排放,停港期间船舶含油污水接 (略) (略) 置,不外排。在本项目接 (略) 理厂前,停港作业船舶产生的生活污水上岸后与堆场和码头生活污水(8646 m3/a) (略) 置, (略) 理后进入本工 (略) (略) 理,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堆场、道路洒水及绿化,若雨季回用水过剩, (略) 分则通过市政管网排 (略) 理厂,进水水质满足《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制》(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项目采用雨污分流排水体制,矿建材料散货堆场径流雨水、码头装卸作业区含砂雨水经排水沟及沉砂池收集后,汇入 (略) 理站作 (略) 理。项目集装箱(不涉及危化品)堆场区、件杂货堆场区及辅建区等区域雨水为清洁雨水, (略) 边线布置雨水管道,每隔一定距离设雨水检查井, (略) 采用管内顶平接, (略) 边设置雨水篦子,地面径流雨水经雨水暗管收集后排入码头前沿水域。 2、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有船舶停港期间燃油废气、运输车辆燃油尾气、扬尘及矿建材料堆场扬尘,本项目大气污染防治主要采取以下几方面措施:(1)码头区域 ①到港船舶和运输机动车进行定期保养, (略) 于良好的运转工况,可减少废气污染物的排放;②建议靠泊船采用岸电接口供电,降低污染物排放;③码头和引桥定期采用洒水车定时洒水,以减小码头的二次扬尘。(2)道路 (略) 定期进行洒水,减小二次扬尘的产生; (略) 行驶车辆应限制车速,同时应选用无铅化、环保型的燃料;③严格控制未经年审的车辆、轮船进入港区。 3、堆场扬尘:①堆场定期中水喷洒系统,减少运输及装卸作业产生的扬尘;②矿建材料保证洒水系统运行良好;③进入堆场的装卸车辆尽量选用清洁能源,并降低车速;④港区建议增加绿化种植面积,对粉尘具有一定的吸附功能。 4、噪声: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自于码头起重机、叉车、运输车辆运行噪声以及停港船舶的鸣笛声,在60-110dB(A)。工程设计中选用的装卸机械等设备必须满足《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规范》的有关要求,对未达标的设备,应采取隔振减噪措施,并在操作时作出相应的保护性规定。噪声经绿化吸声及距离衰减后,噪声贡献值可以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 -2008)3类标准的要求,项目运营期产生的设备噪声不会对区域敏感点声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5、固体废弃物: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船舶及码头、 *** 域员工生活垃圾、隔油沉砂池含油废渣、隔油沉沙池污 (略) 理站污泥。项目到港船舶生活垃圾上岸后与 *** 域工作人员一同收集后, (略) 门处置;隔油沉砂池含油废渣定期委托有资 (略) 理;隔油沉砂池 (略) 理站污泥定期 (略) 理单位有 (略) 理。 6、红树林生态保护对策措施 为防止工程建设对附近红树林生态系统造成负面影响,结合《阳江港海陵湾港区丰头作业区F1#~F2#泊位工程对项目附近红树林生态影响专题报告(报批稿)》,提出的施工期红树林保护措施如下: (1)工程施工应严格在规定范围界限内施工,要加强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施工操作和施工场界,明确界定施工人员及施工机械的活动范围,以保持红树林区域的原有生态环境; (2)严禁在红树林区域内设置预制场、搅拌场等作业区,严禁在红树林范围内设置施工营地和取、弃土场; (3)临近红树林区域的工程施工时间设计尽可安排在白天或非候鸟迁移季节进行,把对红树林中栖息的鸟类的影响程度降到最低; (4)建议建设单位在施工前合理安排时间,降低施工强度,采用合适的施工机械,尽可能降低对红树林区域的影响; (5)在工程疏浚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该在纳泥区采用分级沉淀的方法 (略) 要采取防污帘等措施确保溢流口的排放浓度不影响周边红树林的生长。工程吹填溢流口做好悬浮物控制措施,确保悬浮泥沙在正常工况下排放。采用防污屏或防污帘对施工区周边的红树林进行保护。本项目疏浚施工需要采取防污帘或防污屏等措施,严格控制悬浮物的产生量及红树林区域的悬浮泥沙浓度,确保不影响周边红树林与海水及空气的接触,使其周期性浸没环境得到保留,同时不伤及其根系及周边生长环境; (6)施工单位在施工前期充分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施工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增强施工人员对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建议施工单位制定有关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奖惩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 (7)建议在项目与红树林区域设置护栏网来隔绝人类活动对红树林带来的影响; (8)建议严格控制施工器械的噪声级,采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加装消声器,采取系统的保护措施,如围挡施工等措施来控制场界噪声值,减少项目施工对红树林鸟类环境的影响。运营期间应选取低噪声、低振动的施工机械和船舶、运输车辆,加强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工作,使其始终保持正常运行。做好船舶的调度和交通疏导工作,合理安排高噪声作业时间,减少鸣汽笛次数,降低交通噪声; (9)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控制夜间施工,施工场地照明设施中,光源应以高光效、高显色性的冷光源为主(如LED光源),严格限制大于600nm的偏红色光。减缓灯光对动物的干扰,避免照明灯诱导鸟类降落从而造成鸟类误撞、误伤; (10)建立健全的船舶交通管制系统和海上安全保障系统,为进出码头船舶创造必要的适航条件,辅以安全的助导航设施,避免船舶事故的发生。加强对作业人员操作技能和环保意识的培训,确保按照规范进行操作,树立良好的风险安全意识,减小因人为因素导致的溢油事故的发生几率; (11)经常巡查排泥管线,施工期间沿管线设置多个监测点,一旦出现漏泥、漏水现象,应停止吹填施工,待修复好管线后,方能继续吹填施工;制定施工现场应急措施,一旦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立刻启动应急措施,并按规定的程序做好事故 (略) 理工作;水上管线采用浮管方式,便于及时观察,管节接口采用柔性连接,避免振动造成漏泥风险;定期检测管线、接口等设施,做好管线防腐,发现老化或腐蚀及时更换或采用其他加强措施; (12)建议委托具有相应监测能力的环境监测单位对项目施工区及其周边环境进行跟踪监测,以全面、准确掌握施工对海域生态环境的影响,针对跟踪监测发现的具体环境问题,及时反馈给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应根据跟踪监测结果及时调整和优化施工作业安排和保护措施。此外,施工过程中也须密切注意施工区及其周边海域的水质变化,如发现因施工引起水质明显变化而对周围海域海洋生物产生明显不良影响,则应立即停工并检查、调整相应的污染防治设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