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报来《关于批复平罗县城 (略) 漏损治理输配管道扩容改造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平建发〔2024〕95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平罗县城 (略) 漏损治理输配管道扩容改造项目
(项目代码:2406-*-17-01-*)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平罗县城镇公 (略) 基础设施,化解输配水管道供水能力不足难题,有效保障县城居民饮水安全,消除供水安全隐患,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更好地为群众提供安全、便捷、优质的供水公共服务,对水资源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三、项目建设地点
平罗县城。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主要从大武口调蓄水库取水,统一向平罗第二水厂、平罗第三水厂输送原水,取水量6.*m3/d,扩充水量7.*m3/d。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输水管线*m,其中:新建大武口调蓄水库取水泵房 (略) 段输水管道4500m,管径DN1000;新 (略) 至平罗第三水厂段输水管道9000m,管径DN700;新建西线供水工程至崇岗水厂段输水管道5000m,管径DN600。改扩建城区供水管道*m,其中:扩建 (略) 、玉皇阁大道等供水管道*m,管径DN600~DN225;延伸、扩建崇岗供水管道*m,管径DN500~DN225。
五、投资匡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匡算为*.*元。
资金来源:国家超长期特别国债及区、市、县政府配套资金。(如争取超长期国债资金未到位,不得开工建设,不得新增隐性债务)。
六、有关要求
请按照“实事求是、经济适用,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对项目建设规模、建设内容、估算投资等进行科学分析和测算。请据此批复,进一步落实项目用地、规划、建设资金等,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6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