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清丰县城 (略) 康居楼项目EPC模式
1.2、项目编号:JXGC-2024-0118;
1.3、建设地址:清丰县大流乡前大流村东
1.4、工程规模:项目总体按120张床位标准建设,总建筑面积5096平方米,主要建设一栋三层框架结构建筑楼,一栋两层框架结构建筑楼,及相关配套基础设施。
1.5、项目投资金额及资金来源:本次招标项目总投资估算约*元。资金来源: 专项债券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
1.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1.7、招标范围: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包括勘察;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包括配合有关部门对施工图评审、设计交底、处理 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及本项目的施工、竣工验收、保修。
1.8、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30 日历天,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并移交使用。
1.9、质量标准:
①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及招标人的标准与要求,且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
②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10、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二、招标过程
本工程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按照法定公开招标程序和要求,于2024年12月02日在《中国 (略) 》、《河南省电子 (略) 》和《 (略) (略) 》(http://**)上公开发布招标公告,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缴纳投标保函及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共4家。
三、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按最终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名:河南 (略)
第二名:河南 (略)
第三名:河南金 (略)
四、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 (略) 理的事宜
(一)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
第一中标候选人:联合体牵头人:河南 (略)
联合体成员一: (略)
联合体成员二: (略) 规划建 (略)
投标报价:94.87%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730 日历天,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并移交使用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要求及招标人的标准与要求,且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
项目设计负责人:范本金 证书编号:*
项目勘察负责人:李定 证书编号:B*
项目经理:聂孟魁 注册编号:豫*0
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1:
项目名称:天河城
合同金额:勘察费*.00元
开竣工日期:2021年1月5日至2021年1月20日
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2:
项目名称: (略) 社会福利中心养老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设计
合同金额:*.00元
开竣工日期:2022年10月12日至2022年11月10日
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3:
项目名称: (略) (二期)书香世家·如园
合同金额:*.61元
开竣工日期: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5月4日
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4:
项目名称:清丰县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EPC模式)
合同金额:*.00元(含设计费*.0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联合体牵头人:河南 (略)
联合体成员一:河南安建 (略)
投标报价:94.89%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730 日历天,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并移交使用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要求及招标人的标准与要求,且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
项目设计负责人:闫林 证书编号:*、S*
项目勘察负责人:王平征 证书编号:AY*
项目经理:郎巧利 注册编号:豫*
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1:
项目名称:清丰县城关镇临时用房工程
合同金额:*.52元
开竣工日期:2023年3月17日至2023年5月16日
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2:
项目名称: (略) 新建学生宿舍楼项目勘察、设计
合同金额:47.3 元/平方米
开竣工日期:2022年7月至2022年8月
第三中标候选人:联合体牵头人:河南金 (略)
联合体成员一: (略)
联合体成员二:河南 (略)
投标报价:94.95 %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730 日历天,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并移交使用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要求及招标人的标准与要求,且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
项目设计负责人:皇甫晓梅 证书编号:*
项目勘察负责人:杨少锋 证书编号:C*
项目经理:程龙龙 注册编号:豫*
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1:
项目名称: (略) 直幼儿园南楼教室改造项目
合同金额:*.1元
开竣工日期:2024年 7月24日至2024年 8月24日
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2:
项目名称: (略) (略) 小学建设项目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合同金额: *元;
开竣工日期:2022年3月30日-2022年4月30日
(二)签订合 (略) 理的事宜(略)
五、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2024年12月27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六、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评标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 (略) 和招标人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亲自携带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并提交 (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示的媒介
本公示同时在《中国 (略) 》、《河南省电子 (略) 》和《 (略) (略) 》(http://**)上公开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清 (略)
地 址:河南省清 (略) 西段
联 系 人:李晓东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 (略)
地 址: (略) (略) 西玛大道552号
联 系 人:于广滑
电 话:*
监督机构:清丰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吕阳
电话:*
监督机构办公地址:清 (略) (略) 交叉口西 (略) 8楼
发布人:河南 (略)
发布时间:2024 年12 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