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主要的污染防治措施 1、环境空气 (1)地下采场扬尘采用湿式作业、优化爆破参数、加强通风等扬尘防措施;(2)破碎车间废气经1台FFGM96-9气箱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3)筛分车间废气经1台FFGM96-2×8气箱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4)各粉矿仓顶部均设置1台FHMC-64B仓顶除尘器;(5)水泥筒仓在仓顶各设置1台仓顶除尘器;(6)硫酸灌区在储罐呼吸口放置活性炭吸附硫酸雾;(7)其他扬尘措施包括厂房封闭、封闭运输、洒水降尘等。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废气产生量较小,排放浓度较低,对环境空气产生的不利影响是可接受的。 2、地表水环境 (1)涌水、井下生产废水、充填引流废水、充填冲洗废水、充填泌水经硐口一体化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优先用于矿山和选厂生产,剩余部分达达标排放。(2)选矿工艺废水、化验室废水、停车区冲洗废水、尾矿过滤水、充填站冲洗废水、储运区初期雨水等经回水沉淀池絮凝沉淀处理后作为选矿生产用水,不外排。(3)空压机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4)车辆冲洗废水经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5)机修废水、生活污水经一体化二级生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作为选厂生产用上,不外排。因此,项目污废水均得到了妥善处理和利用,不会对地表水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3、地下水环境 矿山开采会导致采区地下水的疏排,改变采矿区范围地下水的径流条件及排泄方式,从而对区域水资源量及地下流场的造成一定的影响。在落实分区防渗、地下水跟踪监测、地下水应急响应等措施的情况下项目建设对地下水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4、声环境 (1)采矿凿岩、爆破作业均在地下,其对地表声环境影响较小。(2)工业场地选矿设备、空压机、通风机、泵站等噪声设备在采取隔声减震等噪声防治措施后可以有效降低噪声设备对厂界及敏感点的影响,不会改变区域声环境功能类别,不会造成敏感点声环境质量超标。(3)对于运输车辆噪声在采取合理安排运输时间、禁止超载超速、禁止鸣笛等措施后对敏感点产生明显不利影响较小。 5、固体废弃物 (1)项目矿石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废石全部直接回填采空区;(2)选厂产生的尾矿添加水泥后充填采空区;(3)破碎筛分粉尘进入粉矿仓用于选厂生产,水泥筒仓除尘器回到水泥筒仓用于尾矿充填站制备;(4)废钢球(钢材)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企业进行综合利用;(5)沉淀池泥沙运送至充填站用于制备充填料浆;(6)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给当地环卫部门处理,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淤泥定期进行清掏后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和处理。(7)本项目危险废弃物包括废矿物油、矿物油包装物、选矿药剂包装物、实验室废液,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给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的固体废弃物去向明确且都得到了妥善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6、土壤环境 项目针对各类污染物均采取了对应的污染治理措施,可确保污染物的达标排放及防止渗漏发生,可从源头上控制项目对区域土壤环境的污染源强,确保项目对区域土壤环境的影响处于可接受水平。因此,只要企业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对区域土壤环境影响是可接受的。 二、公众参与 项目在环评期间,建设单位先后进行了三次网上公示、两次登报公示、张贴公示,未收到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