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南霞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申请审批沙县双溪水库工程复建集材路(双溪至里大)道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请示》及相关材料已收悉。2019年12月1日,我局组织专家对《沙县双溪水库工程复建集材路(双溪至里大)道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了技术审查,编制单位根据专家组技术评审意见对报告书进行修编并形成报批稿,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沙县南霞乡,起点沙县双溪中桥,桩号K0+000,沿老路截弯取直经炉桥、双溪水库,终点位于南霞乡里大村,桩号K7+322.64,道路总长7.3226公里。项目组成包括道路主体工程、施工场地、临时表土堆场、临时中转场等4个部分。工程占地面积12.23hm2,其中永久占地面积11.90hm2,临时占地0.33hm2。项目共开挖量23.48万m3(含表土0.68万m3),回填量约23.48万m3。项目于2019年10月开工建设,拟定2020年9月完工,建设期为12个月。项目总投资1602.11万元,其中土建投资882.66万元。
二、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本方案基本可行,可作为该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依据。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水土保持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1年。
(三)基本同意本设计阶段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12.23hm2。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及实施进度安排。
道路主体工程区:工程措施:剥离表土0.64万m3,表土回覆0.64万m3,土地整治3.39hm2,截水沟446m,土质排水沟7205m;植物措施:种植樟树1220株,撒播草籽护坡3.01hm2;临时措施:塑料薄膜苫盖30200m2。
施工场地区:工程措施:剥离表土0.01万m3,回填覆土0.01万m3,土地整治0.03hm2;临时措施:土质排水沟94m,沉沙池1座,塑料薄膜苫盖150m2。
临时表土堆场区:工程措施:土地整治0.30hm2;临时措施:土质排水沟201m,沉沙池1座,土袋挡墙178m,塑料薄膜苫盖3100m2。
临时中转场区:工程措施:剥离表土0.03万m3,回填覆土0.03万m3,土地整治0.03hm2;植物措施:撒播草籽0.25hm2;临时措施:土质截水沟589m,土袋挡墙317m,塑料薄膜苫盖700m2。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总投资为135.78万元,其中主体已有投资46.48万元,方案新增投资89.30万元。其中:工程措施投资53.93万元,植物措施投资9.24万元,临时措施投资31.34万元,独立费用24.68万元,基本预备费4.36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2.23万元。
三、有关要求
(一)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方案下阶段工程设计,加强施工组织等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控制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范围,做好表土的剥离、保存和利用,建设过程中未能及时回填的渣(土)要运至方案确定的临时中转场堆放并进行防护。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四)定期向我局及所属的水土保持监督机构提交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及监测报告,并依法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及时补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六)按规定及时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四、设施验收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要求,本项目投产使用前应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在向社会公开设施验收材料后,须向我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并接受核查。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附件:沙县双溪水库工程复建集材路了(双溪至里大)道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报告书专家组评审意见
沙县水利局
2019年12月30日
沙县双溪水库工程复建集材路(双溪至里大)道路
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组评审意见
2019年12月1日,沙县水利局组织专家和代表察看现场后,在沙县南霞乡人民政府会议室召开《沙县双溪水库工程复建集材路(双溪至里大)道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技术审查会。参加审查的单位有沙县水利局、沙县南霞乡人民政府(建设单位)、福建 (略)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等单位的代表和专家,并成立了技术评审专家组,名单附后。会议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前期工作开展情况的介绍和编制单位对方案编制主要内容的汇报,与会代表和专家结合现场察看的情况,对《报告书(送审稿)》进行了认真评审,形成专家组技术审查意见。会后,编制单位根据专家组技术审查意见及专家、代表的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并于2019年12月26日提交了《沙县双溪水库工程复建集材路(双溪至里大)道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修编稿)》(以下简称《报告书》),经复审,认为《报告书》编制基本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及有关文件等的规定和要求,主要评审意见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沙县南霞乡,起点沙县双溪中桥,桩号K0+000,沿老路截弯取直经炉桥、双溪水库,终点位于南霞乡里大村,桩号K7+322.64,道路总长7.3226公里。项目组成包括道路主体工程、施工场地、临时表土堆场、临时中转场等4个部分。工程占地面积12.23hm2,其中永久占地面积11.90hm2,临时占地0.33hm2。项目共开挖量23.48万m3(含表土0.68万m3),回填量约23.48万m3。项目于2019年10月开工建设,拟定2020年9月完工,建设期为12个月。项目总投资1602.11万元,其中土建投资882.66万元。
二、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一)基本同意《报告书》提出主体工程选址(线)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的分析与评价。
(二)基本同意《报告书》提出从水土保持角度对工程占地、土石方平衡、施工工艺与方法等的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三)基本同意《报告书》提出对主体工程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的评价和水土保持措施界定。
三、水土保持防治责任范围
基本同意《报告书》提出本阶段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总面积为12.23hm2,原则上同意《报告书》提出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由沙县南霞乡人民政府承担。
四、水土流失预测
基本同意《报告书》提出水土流失预测采用类比法的计算方法。经预测,该项目建设扰动地表面积12.23hm2,可能造成新增水土流失总量为1764.51t。
五、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原则同意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结合项目区自然条件确定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7%,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27%。
六、防治分区及防治措施体系和总体布局
(一)基本同意《报告书》提出水土保持防治分区划分为道路主体工程、施工场地、临时表土堆场、临时中转场等4个防治分区。
(二)基本同意《报告书》提出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和总体布局。
七、水土流失分区防治措施布设
基本同意《报告书》提出分区防治措施布设及各项防治措施的等级与标准。
(一)道路主体工程区
基本同意《报告书》提出工程措施采取剥离表土、表土回覆、土地整治、截水沟、土质排水沟;植物措施采取道路绿化、植草护坡;临时措施采取种植樟树、撒播草籽护坡、塑料薄膜苫盖。
(二)施工场地区
基本同意《报告书》提出工程措施采取剥离表土、回填覆土、土地整治;临时措施采取土质排水沟、沉沙池、塑料薄膜苫盖。
(三)临时表土堆场区
基本同意《报告书》提出工程措施采取土地整治;临时措施采取土质排水沟、沉沙池、土袋挡墙、塑料薄膜苫盖。
(四)临时中转场区
基本同意《报告书》提出临时措施采取剥离表土、回填覆土、土地整治、撒播草籽、截水沟、土袋挡墙、塑料薄膜苫盖。
八、水土保持施工组织设计
基本同意《报告书》提出的水土保持施工组织及进度安排。
九、水土保持监测
基本同意《报告书》提出本项目的监测范围、监测时段、监测内容、监测方法、监测频次等相关内容。
十、水土保持投资估算
基本同意《报告书》提出本项目的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编制依据和方法。水土保持概算总投资为135.78万元。其中:工程措施投资53.93万元;植物措施投资9.24万元;临时措施投资31.34万元;独立费用24.68万元;基本预备费4.36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2.23万元。
十一、水土保持效益分析
基本同意《报告书》提出本项目水土保持效益分析。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后,建设区水土流失可基本得到控制,生态环境得到一定程度恢复。本技术评审意见仅限于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范畴,因之发生的相关赔偿、补偿,由生产建设项目法人负责。
十二、水土保持管理
基本同意《报告书》提出本项目的水土保持管理内容。
沙县双溪水库工程复建集材路道路工程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评审专家组
2019年12月27日
沙县南霞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申请审批沙县双溪水库工程复建集材路(双溪至里大)道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请示》及相关材料已收悉。2019年12月1日,我局组织专家对《沙县双溪水库工程复建集材路(双溪至里大)道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了技术审查,编制单位根据专家组技术评审意见对报告书进行修编并形成报批稿,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沙县南霞乡,起点沙县双溪中桥,桩号K0+000,沿老路截弯取直经炉桥、双溪水库,终点位于南霞乡里大村,桩号K7+322.64,道路总长7.3226公里。项目组成包括道路主体工程、施工场地、临时表土堆场、临时中转场等4个部分。工程占地面积12.23hm2,其中永久占地面积11.90hm2,临时占地0.33hm2。项目共开挖量23.48万m3(含表土0.68万m3),回填量约23.48万m3。项目于2019年10月开工建设,拟定2020年9月完工,建设期为12个月。项目总投资1602.11万元,其中土建投资882.66万元。
二、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本方案基本可行,可作为该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依据。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水土保持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1年。
(三)基本同意本设计阶段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12.23hm2。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及实施进度安排。
道路主体工程区:工程措施:剥离表土0.64万m3,表土回覆0.64万m3,土地整治3.39hm2,截水沟446m,土质排水沟7205m;植物措施:种植樟树1220株,撒播草籽护坡3.01hm2;临时措施:塑料薄膜苫盖30200m2。
施工场地区:工程措施:剥离表土0.01万m3,回填覆土0.01万m3,土地整治0.03hm2;临时措施:土质排水沟94m,沉沙池1座,塑料薄膜苫盖150m2。
临时表土堆场区:工程措施:土地整治0.30hm2;临时措施:土质排水沟201m,沉沙池1座,土袋挡墙178m,塑料薄膜苫盖3100m2。
临时中转场区:工程措施:剥离表土0.03万m3,回填覆土0.03万m3,土地整治0.03hm2;植物措施:撒播草籽0.25hm2;临时措施:土质截水沟589m,土袋挡墙317m,塑料薄膜苫盖700m2。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总投资为135.78万元,其中主体已有投资46.48万元,方案新增投资89.30万元。其中:工程措施投资53.93万元,植物措施投资9.24万元,临时措施投资31.34万元,独立费用24.68万元,基本预备费4.36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2.23万元。
三、有关要求
(一)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方案下阶段工程设计,加强施工组织等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控制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范围,做好表土的剥离、保存和利用,建设过程中未能及时回填的渣(土)要运至方案确定的临时中转场堆放并进行防护。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四)定期向我局及所属的水土保持监督机构提交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及监测报告,并依法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及时补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六)按规定及时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四、设施验收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要求,本项目投产使用前应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在向社会公开设施验收材料后,须向我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并接受核查。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附件:沙县双溪水库工程复建集材路了(双溪至里大)道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报告书专家组评审意见
沙县水利局
2019年12月30日
沙县双溪水库工程复建集材路(双溪至里大)道路
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组评审意见
2019年12月1日,沙县水利局组织专家和代表察看现场后,在沙县南霞乡人民政府会议室召开《沙县双溪水库工程复建集材路(双溪至里大)道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技术审查会。参加审查的单位有沙县水利局、沙县南霞乡人民政府(建设单位)、福建 (略)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等单位的代表和专家,并成立了技术评审专家组,名单附后。会议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前期工作开展情况的介绍和编制单位对方案编制主要内容的汇报,与会代表和专家结合现场察看的情况,对《报告书(送审稿)》进行了认真评审,形成专家组技术审查意见。会后,编制单位根据专家组技术审查意见及专家、代表的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并于2019年12月26日提交了《沙县双溪水库工程复建集材路(双溪至里大)道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修编稿)》(以下简称《报告书》),经复审,认为《报告书》编制基本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及有关文件等的规定和要求,主要评审意见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沙县南霞乡,起点沙县双溪中桥,桩号K0+000,沿老路截弯取直经炉桥、双溪水库,终点位于南霞乡里大村,桩号K7+322.64,道路总长7.3226公里。项目组成包括道路主体工程、施工场地、临时表土堆场、临时中转场等4个部分。工程占地面积12.23hm2,其中永久占地面积11.90hm2,临时占地0.33hm2。项目共开挖量23.48万m3(含表土0.68万m3),回填量约23.48万m3。项目于2019年10月开工建设,拟定2020年9月完工,建设期为12个月。项目总投资1602.11万元,其中土建投资882.66万元。
二、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一)基本同意《报告书》提出主体工程选址(线)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的分析与评价。
(二)基本同意《报告书》提出从水土保持角度对工程占地、土石方平衡、施工工艺与方法等的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三)基本同意《报告书》提出对主体工程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的评价和水土保持措施界定。
三、水土保持防治责任范围
基本同意《报告书》提出本阶段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总面积为12.23hm2,原则上同意《报告书》提出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由沙县南霞乡人民政府承担。
四、水土流失预测
基本同意《报告书》提出水土流失预测采用类比法的计算方法。经预测,该项目建设扰动地表面积12.23hm2,可能造成新增水土流失总量为1764.51t。
五、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原则同意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结合项目区自然条件确定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7%,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27%。
六、防治分区及防治措施体系和总体布局
(一)基本同意《报告书》提出水土保持防治分区划分为道路主体工程、施工场地、临时表土堆场、临时中转场等4个防治分区。
(二)基本同意《报告书》提出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和总体布局。
七、水土流失分区防治措施布设
基本同意《报告书》提出分区防治措施布设及各项防治措施的等级与标准。
(一)道路主体工程区
基本同意《报告书》提出工程措施采取剥离表土、表土回覆、土地整治、截水沟、土质排水沟;植物措施采取道路绿化、植草护坡;临时措施采取种植樟树、撒播草籽护坡、塑料薄膜苫盖。
(二)施工场地区
基本同意《报告书》提出工程措施采取剥离表土、回填覆土、土地整治;临时措施采取土质排水沟、沉沙池、塑料薄膜苫盖。
(三)临时表土堆场区
基本同意《报告书》提出工程措施采取土地整治;临时措施采取土质排水沟、沉沙池、土袋挡墙、塑料薄膜苫盖。
(四)临时中转场区
基本同意《报告书》提出临时措施采取剥离表土、回填覆土、土地整治、撒播草籽、截水沟、土袋挡墙、塑料薄膜苫盖。
八、水土保持施工组织设计
基本同意《报告书》提出的水土保持施工组织及进度安排。
九、水土保持监测
基本同意《报告书》提出本项目的监测范围、监测时段、监测内容、监测方法、监测频次等相关内容。
十、水土保持投资估算
基本同意《报告书》提出本项目的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编制依据和方法。水土保持概算总投资为135.78万元。其中:工程措施投资53.93万元;植物措施投资9.24万元;临时措施投资31.34万元;独立费用24.68万元;基本预备费4.36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2.23万元。
十一、水土保持效益分析
基本同意《报告书》提出本项目水土保持效益分析。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后,建设区水土流失可基本得到控制,生态环境得到一定程度恢复。本技术评审意见仅限于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范畴,因之发生的相关赔偿、补偿,由生产建设项目法人负责。
十二、水土保持管理
基本同意《报告书》提出本项目的水土保持管理内容。
沙县双溪水库工程复建集材路道路工程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评审专家组
2019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