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4年10月 (略) 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即来即办”项目)。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及建设单位的承诺申请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0日-2024年10月22日(1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社会各界如发现建设单位存在违法或失信行为的, (略) 提出异议。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24-# 邮编:#
联系地址:沈阳经济技 (略) 中央大街21#5号政务服务中心工程 (略) 综合受理窗口(13)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1 | 沈 (略) 鑫山模具汽车配套系统项目 | 辽宁省沈阳经济技 (略) (略) 21号 | 沈 (略) | 沈阳 (略) |
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环评“即来即办”审批告知承诺书详见http://**-detail?doNow=1&id=#1632&process=4&title=沈 (略) 鑫山模具汽车配套系统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