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公告
一、项目名称:林甸经济开发区9号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监理
二、招标编号:FJJL0503G*
三、澄清内容:
1.本项目建设工期以招标公告内容为准:121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9月1日-2024年12月31日。(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总监理工程师是否存在在建要求按照《黑龙江省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文件(黑建规〔2023〕2号)规定执行,取消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第九条(1)总监理工程师承诺书要求。
本澄清文件是招标文件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意义,为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林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459-*
招 标 人:林甸县 (略)
地 址:黑 (略) 林甸县经济开发区服务中心
联 系 人:关纪纬
电 话:*
代理机构:黑龙江尚逸 (略)
地 址:哈尔滨经开区南岗集中区康顺街2号5层
联 系 人:唐先生
电 话:0451-*
电子邮箱:*@*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