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E*/2022-*
- 发文机关:婺源县发改委
- 文????号:婺发改字〔2022〕132号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组配分类: 政务动态
- 发文日期:2022-07-15
- 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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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来《关于婺源县政务服务中心功能提升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婺城投字〔2022〕33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组织专家评审,基本同意编制单位根据专家组审查意见修改后的项目初步设计,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现有政务服务中心的场地及窗口数无法满足基本政务服务需求,该项目建设迫在眉睫。
二、项目建设单位: (略) (略) 。
三、项目名称及赋码:项目名称为婺源县政务服务中心功能提升建设项目,江西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及监管系统赋码为:2207-*-04-01-*。
四、项目建设地点:婺源县政务服务中心。
五、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占地面积1103.11平方米,建筑面积约3005.84平方米。框架结构,建筑层数为三层,主要包括服务大厅窗口、会议室,资料室等。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概算2314.*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61.*元,基本预备费102.*元。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
七、项目建设工期:7个月。
八、节能审查意见和相关要求:请按要求严格执行相关节能标准和设计规范,切实落实节能措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九、招标方式:请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及省、市、县有关招投标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
十、审批项目的相关文件:
婺源县自然资源局《建设用地批准书》(婺源县〔2013〕国土准字第015号)。
十一、项目变更及文件有效期规定:
1、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2、本项目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接文后,请按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下步施工图设计,尽快组织实施,发挥投资效益。
??????????????????????婺源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