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 (略) (略) :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对〈安泽县沁河大渠段人工湿地工程涉沁河防洪评价报告〉评审的申请》(安环发〔2022〕 (略) )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该建设方案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及有关规定,经组织专家质疑、讨论和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修改后报批的评价报告,并根据修改后报告形成最终审查意见(见附件)。
二、建设单位应按照专家组提出的意见严格执行,工程应安排在非汛期施工。工程施工必须在当地 (略) 门监督下进行,施工过程中要注意保护两岸堤防等水工程设施,加强水环境保护,严禁向河道内弃渣、排污。施工结束,各种临建设施及废弃物必须清出河道,恢复河道堤防原貌。
三、建设单位应在收到本决定书后,及时将该项目防洪评价报告书报送相关市、县级 (略) 门,并接受 (略) 及 (略) 的安全管理和日常监管。
该项目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建筑物和设施竣工后,应经省级河道主管机关检验合格后方可启用。建设单位应在竣工验收6个月内向省级河道主管机关报送有关竣工资料。
四、建设项目应在三年内开工建设,超过时限或工程方案或河道客观条件发生变化,须重新申请行政许可手续。
五、本许可仅为河道防洪评价方面的意见,工程建设涉及其他手续 (略) 门依法办理。
六、工程建设涉及的第三方水事权益,由建设单位负责与有关方面协商解决。
附件:1.安泽县沁河大渠段人工湿地工程涉沁河防洪评价报告技术审查意见
2.安泽县沁河大渠段人工湿地工程 (略) 的影响评价技术审查意见
山西省水利厅
2022年8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安泽县沁河大渠段人工湿地工程涉沁河防洪评价报告技术审查意见
2022年7月6日,山西省水利厅组织有关专家在太原召开《安泽县沁河大渠段人工湿地工程涉沁河防洪评价报告》技术审查会。参加会议的有 (略) 、 (略) 、安泽县 (略) 、临汾 (略) (略) 、临汾市水 (略) 等单位的代表。在现场查看的基础上,与会专家和代表听取了报告编制单位山西千程 (略) 的汇报。经认真讨论,同意通过审查。形成审查意见如下:
一、安泽县行政审 (略) 于2022年2月22日以安行审发〔2022〕6号文对《安泽县沁河大渠段人工湿地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进行了批复。项目位于安泽县城南4km的冀氏镇大渠村。建设内容主要为气盾坝、人工湿地、应急输水管道及其他设施。气盾坝长60m,坝高4.5m;人工湿地沿沁河右岸布置,包含人工水平表流湿地和人工水平潜流湿地;工程总占地面积 *** 亩。
二、本次评价对象为气盾坝、人工湿地、应急输水管道。气盾坝长60m,坝高4.5m,设计正常蓄水位 *** m,设计闸底高程 *** m,顺水流方向长46m;人工湿地占地 *** 亩,其中,潜流湿地 *** 亩,表流湿地 *** 亩。应急输水管道全长2.875km,采用DN450TPEP钢管,采用地埋敷设。
三、气盾坝防洪标准采用10年一遇洪水设计,20年一遇洪水校核,应急输水管道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人工湿地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 (略) 在河段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符合《防洪标准》(GB *** -2014)的有关规定。
四、基本同意《报告》中洪水采用成果,10年一遇洪峰流量958m3/s,20年一遇洪峰流量1550m3/s。
五、基本同意水力计算方法及成果。
(一)河道10年一遇洪水最大冲刷深度2.24m、20年一遇洪水最大冲刷深度2.73m。气盾坝段10年一遇洪水冲刷深度2.05m、20年一遇洪水冲刷深度2.53m。
(二)气盾坝基础埋深和边墙顶高程满足10年一遇防洪要求,不满足20年一遇防洪要求。
六、施工宜安排在非汛期。
七、基本同意《报告》综合评价结论。
八、补充完善消除和减轻影响的措施方案。
九、工程建设及运行涉及的第三方合法水事权益由建设单位负责协商解决。
十、工程建设应与《沁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规划》、《临汾、晋城市境内沁河河道(长263km)治导线规划》等成果相衔接。
十一、工程施工必须在当地 (略) 门的监督下进行。施工结束后,各种临建设施及废弃物必须清理出河道,确保行洪安全。
十二、工程建设和运行应服从防洪、河道管理治理、河道运行维护及生态修复等要求。
附件2
安泽县沁河大渠段人工湿地工程 (略) 的影响评价技术审查意见
山西省水文水 (略) 组织有关专家对《安泽县沁河大渠段人工湿地工程涉沁河防洪评价报告》中建设 (略) 的影响分析评价进行了技术审查,经认真讨论,基本同意项目建设,形成如下审查意见:
一、根据《安泽县行政审 (略) 关于临汾 (略) (略) 安泽县沁河大渠段人工湿地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安行审发〔2022〕6号),安泽县沁河大渠段人工湿地工程位于安泽县城南4km的冀氏镇大渠村,涉河工程主要为气盾坝、人工湿地、应急输水管道。气盾坝长60m,坝高4.5m;人工湿地沿沁河右岸布置,占地 *** 亩,包含人工水平表流湿地和人工水平潜流湿地;应急输水管道全长2.875km,采用DN450TPEP钢管;工程总占地面积 *** 亩。
二、 (略) 位于安泽县府城镇飞岭村,设立于1956年12月,为沁 (略) , (略) ,省 (略) 。观测项目有水位、流量、泥沙、降水量、水温、气温、冰凌、土壤墒情、水质等,其任务是收集系列水文资料,进行实时雨水情报汛,为防汛抗旱及水利工程建设、水资源规划管理、调查评价、开发利用等服务。
三、工程位 (略) 下游,工程起 (略) 基本水尺断面约 *** km,输 (略) 穿河位 (略) 基本水尺断面约 *** km,气盾 (略) 基本水尺断面约 *** km,工程 (略) 水文监测环境保护范围之外。
四、工程的建设及运行不会改 (略) 监测环境,对水文要素已有规律无影响;对流域下游洪水预警预报会产生一定影响。
抄送:山西省水文水 (略) , (略) 、行政审 (略) , (略) 、行政审 (略) 。
2022 年 08 月 0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