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K*/2024-* | 主题分类: | |
体裁分类: | 发布机构: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
成文日期: | 2024- 09- 0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略) 年产*副塑料眼镜、*副金属眼镜技改项目 | (略) 椒江区前所街道沿海工业功能区3号车间2、3、5层 | (略) | (略) 拟投资*元,购置注塑机、喷台、喷枪、振机、超声清洗机、滚筒等国内先进设备,采用注塑、喷涂、超声波清洗、干滚、湿滚等工艺,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副塑料眼镜、*副金属眼镜的生产规模。 | 无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气: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拉砂粉尘经设备自带除尘系统(水喷淋)处理、割片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一起通过不低于25m高排气筒排放;抛光粉尘经设备自带除尘系统(水喷淋)处理后通过不低于25m高排气筒排放;油性漆喷漆废气、油性漆喷枪清洗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水帘除漆雾)后与调漆废气、烘干废气、危废暂存间废气共同经“水喷淋+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最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水性漆喷漆废气(含调漆)先经水帘(除漆雾)后再与烘干废气共同经两级水喷淋设施处理,最后通过2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破碎粉尘:加强设备密闭性,无组织排放;磨水口粉尘: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焊接烟尘: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移印废气: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 废水:本项目间接冷却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金属眼镜抛光除尘废水捞渣后回用于原工序,每2月更换一次,作为危险废物处置;金属眼镜半成品超声波清洗废水经车间混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原工序,每月更换一次,作为危险废物处置;其他生产废水经“隔油调节+多级反应沉淀+综合调节+A2/O+沉淀”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 (略) (略) , (略) 椒江 (略) 处理达《 (略) 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指标及标准限值表(试行)》中的准IV类标准后排放。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分类收集、储存。一般固体废物经分类收集后可出售给相关企业综合利用;危险固废分类收集规范贮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噪声:在设计和设备采购阶段,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从源头上控制噪声源强;合理布置设备位置;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对噪声源强较大车间的墙体、门、窗进行隔音改造,空压机、水泵及风机采用减振隔声消声措施。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意见。为保证审查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 9 月 4 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椒江分局综合科(行政许可)
联系电话/传真:0576-*,0576-*
通讯地址: (略) 椒 (略) 7号(*)。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略) 年产*副塑料眼镜、*副金属眼镜技改项目 | (略) 椒江区前所街道沿海工业功能区3号车间2、3、5层 | (略) | (略) 拟投资*元,购置注塑机、喷台、喷枪、振机、超声清洗机、滚筒等国内先进设备,采用注塑、喷涂、超声波清洗、干滚、湿滚等工艺,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副塑料眼镜、*副金属眼镜的生产规模。 | 无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气: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拉砂粉尘经设备自带除尘系统(水喷淋)处理、割片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一起通过不低于25m高排气筒排放;抛光粉尘经设备自带除尘系统(水喷淋)处理后通过不低于25m高排气筒排放;油性漆喷漆废气、油性漆喷枪清洗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水帘除漆雾)后与调漆废气、烘干废气、危废暂存间废气共同经“水喷淋+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最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水性漆喷漆废气(含调漆)先经水帘(除漆雾)后再与烘干废气共同经两级水喷淋设施处理,最后通过2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破碎粉尘:加强设备密闭性,无组织排放;磨水口粉尘: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焊接烟尘: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移印废气: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 废水:本项目间接冷却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金属眼镜抛光除尘废水捞渣后回用于原工序,每2月更换一次,作为危险废物处置;金属眼镜半成品超声波清洗废水经车间混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原工序,每月更换一次,作为危险废物处置;其他生产废水经“隔油调节+多级反应沉淀+综合调节+A2/O+沉淀”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 (略) (略) , (略) 椒江 (略) 处理达《 (略) 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指标及标准限值表(试行)》中的准IV类标准后排放。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分类收集、储存。一般固体废物经分类收集后可出售给相关企业综合利用;危险固废分类收集规范贮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噪声:在设计和设备采购阶段,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从源头上控制噪声源强;合理布置设备位置;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对噪声源强较大车间的墙体、门、窗进行隔音改造,空压机、水泵及风机采用减振隔声消声措施。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意见。为保证审查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 9 月 4 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椒江分局综合科(行政许可)
联系电话/传真:0576-*,0576-*
通讯地址: (略) 椒 (略) 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