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新建设高标准厂房1.*平方米,配套建设办公用房500平方米,新上2条全自动生产线,购置热压机、冷压机、数控电子锯、全自动砂光机、胶合机、重型四面刨、折弯机、数控雕刻机等,经过配料、碳化、防腐、曲面、异形、雕刻、修边、包装、出货等工艺形成年产800套装配式木质构件生产项目。项目不包含任何化工。项目不得选用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明令淘汰、限制的工艺、技术、设备、产能,不得生产限制类、淘汰类产品,不得开展“两高”项目建设。项目应满足能耗与节能要求,未进行用能审核、用能评估不合理、未达到重点领域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的项目,不得开工建设。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依法办结土地、规划、环保、节能、安全、水利、海绵、消防、地震、洪评、风评等法定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项目建成后需取得相关主管部门行业许可后方可运营。
睢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