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速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四川省启动“科技创新创业苗子工程项目”,采用“孵化基地+项目”模式,支持具有发展潜力和创新能力的人才苗子。
一、资金支持
重点项目:每项经费不超*元。
培育项目:基地支持,每项经费不超*元。
二、项目分类
1.重点项目。
支持对象:具备专业技术、 (略) 场前景的科技人才。
申报条件: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放宽2岁),在读研究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在川科技人员。
2.培育项目。
支持对象:处于萌芽期,具有发展前景的科技创新创业苗子培育项目。
申报条件: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放宽2岁),在读大学生或毕业四年以内的在川高校毕业生。
三、实施周期
项目实施周期为1-2年,项目执行期从2024年7月起算。
四、支持方向和重点(含考核指标)
(一)支持方向
(略) 与新型显示、航空与燃机、新材料、大数据、软件与信息服务、 (略) 络技术、智能装备、轨道交通、新一代人工智能、节能环保、清洁能源、绿色化工、新能源与智能汽车、优质白酒、食品加工(冷链物流)、轻纺、医药健康、精制川茶,现代农业种植、现代农业养殖,文物保护、生态保护、医疗康养、金融服务。
(二)考核指标
申报人在项目执行期内须每年全职在川工作6个月以上且完成技术方案(或产品、工艺技术设计)高质量研究报告1份,或撰写技术、工艺原理高水平论文1篇。
五、有关要求
(一)同类项目不能重复申报。
曾获得科技创新创业人才项目资助的不能再次申报苗子工程项目。
(二)限项要求。
“双一流”高校限报8个/家,中央在川单位、省属高校 (略) 所限报4个/家, (略) 所和企业限报2个/家。
(三)联系方式。
科研处梁老师:0833-*。
共青团 (略) 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