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 (略) 日处理240万方天然气液化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内蒙古 (略) 日处理240万方天然气液化项目”征求意见稿已经完成,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内蒙古 (略) 日处理240万方天然气液化项目
建设地点:内蒙古乌兰察布察哈尔高新技术开发区巴音化工集中区,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N40°59′58.10",E113°18′20.84"。
建设单位:内蒙古 (略)
建设性质:新建
占地面积:20.6011hm2
项目投资:总投资65000万元,其中20000万元由建设单位自筹,其余为银行贷款。环保投资3132万元,占总投资的4.82%
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日处理240万方(2*120)天然气液化项目,建设提氦项目,CNG母站;建设办公综合楼,压缩机房等配套用房及设施。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本项目劳动定员168人,年工作333天,实行四班三运转工作制,每班8小时,全年生产约8000小时。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防治措施的概述
项目废气主要包括:放空废气,采用氧化铁基脱硫剂进行吸附脱硫后由排气筒排放;热媒站中燃气锅炉产生的烟气,采用清洁燃料、低氮燃烧器,经8m排气筒排放。项目生产用水全部排放至厂区污水处理厂预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固废妥善处理。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1)环境空气
本项目的废气经相应的措施治理后,可达标排放,同时经扩散计算,本项目排放的废气对区域污染物贡献值不大,不利影响范围基本局限于厂区附近,非正常工况下,部分污染物对厂区周围近距离地方会产生短时不利影响。
(2)水体环境
本项目正常状况下的生产废水不直接排入水环境,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3)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理,从而避免固废随意堆放对附近地下水和周围景观以及人群健康等造成不利影响。
(4)声环境
本项目建成后,由于对各噪声污染源采取了有效的防治措施从而降低了噪声源的声功率级,使得各噪声源对各监测点的贡献值很小,不会对区域声学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产业政策;污染物可做到达标排放;满足总量控制的要求;本项目对区域产生的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不会改变区域内的环境功能。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讲是可行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环境影响报告书:http://**
提取码:ktv4;
下载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下方网址:
公众参与意见表:http://**
提取码:rwb1
三、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四、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内蒙古 (略)
联 系 人:张总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乌兰察布察哈尔高新技术开发区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内蒙古 (略)
联系人:田工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 (略) 新城区北二环以北泽信加州公馆3号楼2单元21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