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略) (略) 车辆保险服务采购二次磋商公告
2023年 (略) (略)
车辆保险服务采购二次磋商公告
(略) (略) 拟对“2023年 (略) (略) 车辆保险服务项目”进行公开磋商,服务期一年,凡具备条件的潜在参加磋商单位均可报名参加。
1.采购编号:NPYZ-FWCG-*
采购项目:2023年 (略) (略) 车辆保险服务项目
2.采购人: (略) (略)
3.采购项目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见后附:采购项目一览表
4.磋商文件购买(领取)时间:自2023年5月31日至2023年6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以下同)。
5.磋商文件售价:纸质磋商文件或电子磋商文件的售价均为0元人民币/份。纸质磋商文件与电子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领取磋商文件和未经书面报名确认的,均视为未报名磋商响应)。
到 (略) (略) 采购组免费领取或填写完整清晰的下述“磋商响应人信息表”发邮件至(邮箱:*@*q.com)(联系电话:0599-*)。采购人收到邮件后即将磋商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给报名人。未办理手续的不受理其响应。
磋商报名信息表 | |||
项目名称 | |||
磋商响应人 | |||
地址 | |||
联系人 | 移动电话 | ||
固定电话 | |||
传真 | |||
电子邮箱 |
6.磋商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应于2023年6月8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之前按下述地址以书面形式 (略) (略) 延平区八一路161号邮政大楼11楼综合办公室接收,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7.磋商时间、地点:2023年6月8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略) 延平区八一路161号邮政大楼11楼会议室(内部评审)。
8.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磋商公告、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
有举办标(采)前答疑会的,若对采购文件由质疑的,须按标前答疑会有关规定提交。
9.以上如有变更,将通过以下网站通知(磋商公告、成交公告发布网址),请参加磋商单位关注:
(略) 官网(http://**)
(http://)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地 址: (略) 延平区八一路161号邮政大楼综合办公室
邮 编:*
电 话、传 真:0599-*
联系人:小王
电子邮箱:*@*q.com
附:采购项目一览表:
采购项目一览表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合同年限 | 服务内容要求 | 预算价(万元) | 比选保证金 |
1 | 2023年 (略) (略) 车辆保险服务项目 | 1年 | 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 38万元/年 | 7000元 |
注:
1、报价人须按合同包参加磋商,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磋商响应文件必须完整。评审与确定成交以合同包为单位。须针对合同包编制独立响应文件。如有多个合同包,不得仅对一个合同包中的部分服务进行报价,否则其报价将被拒绝。
2、本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
3、成交供应商不得分包、转包他人、联合报价,若发现转包分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4、本次磋商活动中,参加磋商单位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均需真实有效。如发现参加磋商单位提供虚假材料,采购单位有权依法追究其责任,并要求赔偿。
信息来源:http://**-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