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中国储 (略) 湖北分公司2023年粮食仓储设施建设项目设计(HBSJ-*FJ-*)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HBSJ-*FJ-*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中国储 (略) 湖北分公司2023年粮食仓储设施建设项目已由中国储 (略) 以中储粮综〔2023〕1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储 (略) 湖北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银行贷款,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49%,自筹资金:51%。招标人为中国储 (略) 湖北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国信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本工程分 (略) 解放东路、 (略) 金桥大道、 (略) 白马寺镇业兴村、 (略) 石佛寺镇、 (略) 仙女大道、 (略) 黄陂区滠口街、 (略) 麻城经济开发区、 (略) 青鱼湖大道、 (略) 沙洋县启林大道。 建设规模:1.1中央储备 (略) 裕民库区仓储物流项目;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随州直属 (略) 内,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浅圆仓14座,总仓容14万吨;配套建设工作塔、卸料棚等附属设施及道路、地坪、水电外网等总图工程;同步建设科技储粮及智能化技术应用设施。1.2中央储备 (略) 仓储物流项目;项目建设地点位于 (略) 内,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平房仓4栋,总仓容3.9万吨;配套建设一站式服务中心、辅助用房等附属设施及道路、地坪、水电外网等总图工程;同步建设科技储粮及智能化技术应用设施。1.3中央储备 (略) 江陵分库仓储物流项目;项目建设地点位于 (略) 院内,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浅圆仓24座、平房仓1栋,总仓容24.8万吨;配套建设工作塔、一站式服务中心等附属设施及道路、地坪、水电外网等总图工程;同步建设科技储粮及智能化技术应用设施。1.4中央储备 (略) 武穴分公司仓储物流项目;项目建设地点位于 (略) 院内,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浅圆仓18座,总仓容18万吨;配套建设工作塔、综合辅助用房等附属设施及道路、地坪、水电外网等总图工程;同步建设科技储粮及智能化技术应用设施。1.5中央储备 (略) 汉川分公司仓储物流项目;项目建设地点位于 (略) 院内,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平房仓6栋,总仓容10.4万吨;配套建设器材库及备品库、辅助用房等附属设施及道路、地坪、水电外网等总图工程同步建设科技储粮及智能化技术应用设施。1.6中央储备 (略) 建仓项目;项目建设地点位于 (略) 内,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浅圆仓26座,总仓容26万吨;配套建设工作塔、辅助用房、一站式服务中心等附属设施及道路、地坪、水电外网等总图工程;同步建设科技储粮及智能化技术应用设施。1.7中央储备 (略) 麻城分公司仓储物流项目;项目建设地点位于 (略) 院内,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平房仓5栋,总仓容7万吨;配套建设辅助用房、一站式服务中心等附属设施及道路、地坪、水电外网等总图工程;同步建设科技储粮及智能化技术应用设施。1.8中储 (略) 建仓项目;项目建设地点位于 (略) 内,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平房仓11栋,总仓容13.9万吨;配套建设辅助用房及道路、地坪、水电外网等总图工程;同步建设科技储粮及智能化技术应用设施。1.9中央储备 (略) 沙洋分公司仓储物流项目;项目建设地点位于 (略) 院内,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平房仓4栋,总仓容10.2万吨;配套建设机械设备库、门房等附属设施及道路、地坪、水电外网等总图工程;同步建设科技储粮及智能化技术应用设施。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中国储 (略) 湖北分公司2023年粮食仓储设施建设项目设计,主要有以上9个项目的设计工作,设计包含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由中标人承担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和施工图设计、设计技术交底、施工中设计技术服务、参与竣工验收及各阶段设计和服务等工作。根据招标人的需要,中标人配合招标人各项专业分析报告并参与报告的评审,以及其它特殊专业工程设计,协助业主完成所有建设许可报批及设计审查工作,配合地质勘察及所有检测检验工作、提供所有工程、货物、服务的采购招标技术配合服务。 标段划分:仅1个标段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4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4-15。其中:初步设计要求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提供;施工图设计要求收到初步设计批复后,30个工作日内提供。 | |||||||||||||||||||||||||||||||||||||||||
2.3其他: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国家和当地规范的相关要求及招标要求。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商物粮行业设计*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商物粮(粮食工程)专业设计*级资质。3.1.3项目负责人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并注册于投标单位。3.1.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从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五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承接过仓容10万吨以上(含10万吨)粮食仓库工程的工程设计业绩(投标人应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同时提供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作为证明材料。)3.1.5财务要求:提供2019年、2020年、2021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 (略) 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3.1.6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惩戒对象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信用中国”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截图)。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 |||||||||||||||||||||||||||||||||||||||||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3月18日至2023年03月2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 |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4月11日 09时30分 6.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7.投标相关事宜 | |||||||||||||||||||||||||||||||||||||||||
/。 | |||||||||||||||||||||||||||||||||||||||||
8.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10.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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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17日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