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内乡县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等涉税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内乡县税务局 | ||
行政区域 | 内乡县 | 公告时间 | 2023年10月23日 18:37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马勇、肜晓坤、刘恒冰(采购人代表) | ||
总成交金额 | ¥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郑伟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内乡县税务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内乡县大成西路11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张先生、* | ||
代理机构名称 | 河南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卧龙区光武街道车站北 (略) 场3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郑先生、* | ||
附件: | |||
附件1 | 磋商文件.pdf | ||
附件2 | 中小企业声明函.zip |
一、项目编号:HNSQ-2023-0901(招标文件编号:HNSQ-2023-0901)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内乡县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等涉税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河南国鼎税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供应商地址: (略) 宛城区独山大道与汉冶路交叉口华鑫苑24号楼1502室
包组或产品名称:无
折扣率(%):97.*
供应商名称:南阳华信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卧龙区文化路与八一路交叉口银基商贸城3号楼1801室
包组或产品名称:无
折扣率(%):95.*
供应商名称:南阳中州税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供应商地址:河南油田五一路东段
包组或产品名称:无
折扣率(%):96.*
供应商名称:河南中正税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供应商地址: (略) 建设东路529号宇信凯旋城2号楼2单元601室
包组或产品名称:无
折扣率(%):95.*
供应商名称:河南德银税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供应商地址: (略) 卧龙区梅溪街道建设路100号地质小区11幢1-402室
包组或产品名称:无
折扣率(%):89.*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河南国鼎税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国家税务总局内乡县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等涉税服务项目第1标包 | 国家税务总局内乡县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等涉税服务 | 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 | 1年(视服务情况可续签,但最长不超过一年) | 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2 | 南阳华信 (略) | 国家税务总局内乡县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等涉税服务项目第2标包 | 国家税务总局内乡县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等涉税服务 | 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 | 1年(视服务情况可续签,但最长不超过一年) | 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3 | 南阳中州税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国家税务总局内乡县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等涉税服务项目第3标包 | 国家税务总局内乡县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等涉税服务 | 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 | 1年(视服务情况可续签,但最长不超过一年) | 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4 | 河南中正税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国家税务总局内乡县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等涉税服务项目第4标包 | 国家税务总局内乡县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等涉税服务 | 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 | 1年(视服务情况可续签,但最长不超过一年) | 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5 | 河南德银税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国家税务总局内乡县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等涉税服务项目第5标段 | 国家税务总局内乡县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等涉税服务 | 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 | 1年(视服务情况可续签,但最长不超过一年) | 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马勇、肜晓坤、刘恒冰(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文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收费金额4000元/标段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内乡县税务局
地址: (略) 内乡县大成西路118号
联系方式:张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南 (略)
地 址: (略) 卧龙区光武街道车站北 (略) 场3号
联系方式:郑先生、*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伟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