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略) 人民政府令第 364 号)的相关要求,本项目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开展期间必须进行公示工作,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信息公开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年产4万吨氢气/90万吨*烯/80万吨多碳醇/8万吨新戊二醇化学新材料及氢能利用一体化项目;
项目性质: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略) ;
项目建设地点: (略) 独山港振港路东侧、沿塘河南侧;
项目建设内容:项目主要建设PDH、多碳醇、新戊二醇,配套空分、合成气装置、合成气净化等工艺装置,以及与工艺装置配套的储运工程、公用工程、辅助工程、服务性工程和厂外工程。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4万吨氢气/90万吨*烯/80万吨多碳醇化学新材料及氢能利用一体化项目的生产能力。预计年产值*万元,税收*万元。
劳动定员和生产组织:本项目新增劳动定员449人,生产装置24h连续生产,年运行8000h(折333天)。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保护目标详见表1。
表1 项目所在区域周围主要保护目标
类别 | 序号 | 坐标m | 保护对象 | 相对厂址位置 | 相对厂界距离m | 相对项目边界距离m | 保护内容 | 保护要求 | |
X | Y | ||||||||
环境空气/环境风险 | 1 | *.9 | *.1 | 独山港镇政府 | N | ~850 | ~1160 | 政府 | 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类区标准要求 |
2 | *.2 | *.3 | 小营头村 | NW | ~850 | ~1000 | 村/社区 | ||
3 | *.3 | *.2 | 星华社区 | NW | ~970 | ~1080 | |||
4 | *.5 | *.9 | 全公亭社区 | N | ~1700 | ~2050 | |||
5 | *.0 | *.6 | 前进村 | N | ~1800 | ~2150 | |||
6 | *.1 | *.6 | 优胜村 | NW | ~2060 | ~2370 | |||
7 | *.9 | *.5 | 独山港社区 | NW | ~1800 | ~2000 | |||
8 | *.9 | *.8 | 全塘中心小学 | N | ~1280 | ~1620 | 学校 | ||
9 | *.6 | *.2 | 全塘中学 | N | ~1580 | ~1900 | |||
10 | *.3 | *.1 | 全塘中心小学北校区 | NE | ~2360 | ~2720 | |||
11 | *.9 | *.1 | 全塘幼儿园 | N | ~2430 | ~2750 | |||
环境风险 | 12 | *.5 | *.5 | 龙吟社区 | NW | ~3670 | ~4080 | 村/社区 | |
13 | *.0 | *.2 | 金沙村 | NE | ~3870 | ~4700 | |||
14 | *.0 | *.1 | 穗轮村 | NE | ~4100 | ~4550 | |||
15 | *.3 | *.3 | 衙前村 | NE | ~4500 | ~4850 | |||
16 | *.9 | *.7 | 三叉河村 | N | ~4600 | ~5040 | |||
17 | *.0 | *.0 | 新仓镇 | N | ~4660 | ~5050 | |||
18 | *.9 | *.5 | 金山区(上海) | NE | ~4940 | ~5770 | |||
地表水 | 项目周边园区内河及杭州湾等 | 园区内河水质达Ⅲ类标准;周边海域达第四类标准 | |||||||
声环境 | 项目边界外延200m范围内无敏感点 | 达标,不产生噪声扰民 | |||||||
土壤环境 | 1 | *.9 | *.1 | 独山港镇政府 | N | ~850 | ~1160 | 一类建设用地 | 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标准 |
2 | *.2 | *.3 | 小营头村 | NW | ~850 | ~1000 | |||
3 | *.3 | *.2 | 星华社区 | NW | ~970 | ~1080 | |||
4 | / | / | 农林用地 | NW | ~370 | 农用地 | GB15618-2018风险筛选标准 | ||
5 | 厂区及边界外延1km范围内其他土壤 | 二类建设用地 | 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标准 | ||||||
生态环境 | 项目周边农林用地、园区内河等生态环境 | 区域生态环境质量不降低 |
1、环境空气影响
根据上述预测结果,本项目建成后对大气环境影响价如下:
(1)本项目大气评价范 (略) ,20 (略) 环境空气属达标区,本项目相关污染因子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值达标。
(2)根据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建设能够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a)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100%;
b)项目环境影响符合环境功能区划。叠加现状浓度以及在建、拟建源、以新带老削减源的环境影响后,叠加后的短期浓度符合环境质量标准。
因此,本次评价认为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2、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地表水评价等级为水污染影响型三级B,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2.3-2018),水污染影响型三级B评价内容包括:a)水污染控制和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有效性评价;b)依托污水处理设施的环境可行性分析。
项目污水排入园区截污管网 (略) (略) ,同时,企业初期雨水也全部接入管网。只要本项目在施工期和营运期能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厂区雨水管和废(污)水管严格区分,可防止废(污)水经雨水管道进入地表水。综上所述,本项目采用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纳管排放,不会对周边地表水环境产生影响。
3、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间歇性噪声,企业只要做好机泵、风机的隔声措施,厂界噪声能达到3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可接受。
4、固体废弃物影响
本项目所有危险废物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可以做到资源化、无害化利用。经上述处置后,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5、土壤影响分析
建设单位切实落实好废水的收集、输送以及各类固体废物的贮存工作,做好各类设施及地面的防腐、防渗措施,特别是对污水处理设施、生产车间、化学品仓库和危废仓库的地面防渗工作,本项目的建设对土壤环境影响是可接受的。
6、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根据影响分析和风险评价,本项目的废气、废水事故排放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另本项目应从强化风险意识、加强安全管理,在运输过程、贮存过程、生产过程、末端处置过程等加强风险防范,定期更新事故应急预案并报环保部门备案。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本项目实施后污染防治措施及预期效果清单见表2。
表2 本项目污染防治措施及预期效果清单一览表
内容 类型 | 措施 名称 | 主要内容 | 预期治理效果 | ||
废气 | 工艺 废气 | PDH装置 | PDH装置进料加热炉燃烧尾气经低氮燃烧+SCR处理后高空排放;再生废气及再生空气汽轮机燃烧尾气经SCR处理后高空排放。 | 达到GB31571-2015中的特别排放限值等标准要求 | |
多碳醇装置 | 装置废气收集后经催化氧化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 ||||
催化氧化装置 | 装置燃烧尾气高空排放。 | ||||
新建罐区 | 罐区废气收集后经催化氧化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 ||||
新戊二醇装置 | 装置废气收集后经废液焚烧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 ||||
废液焚烧装置 | 废液焚烧装置经专利两段式燃烧后尾气经SCR+旋风除尘+急冷复合碱吸收+电除尘后高空排放。 | ||||
空分装置 | 装置冷冻用污氮气及分子筛再生污氮气分别高空排放。 | ||||
合成气装置 | 装置兰炭破碎粉尘经布袋除尘后高空排放;锁斗泄压废气、热水塔不凝气、真空闪蒸不凝气分别高空排放;酸脱尾气经装置配套尾气碱液洗涤后高空排放;硫回收包装粉尘经布袋除尘后高空排放;脱硫废气经装置配套碱液洗涤后高空排放。 | ||||
污水站 | 污水站恶臭废气经碱喷淋+活性炭吸附后高空排放。 | ||||
无组织废气 | ①大宗液体物料通过储罐储存,大呼吸废气采用平衡管控制,小呼吸废气纳入催化氧化装置。 ②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污染控制:加强对动静密封点的泄漏检测与控制,企业应建立LDAR体系。 ③本项目原料和产品直接通过管道输送,原料和产品装卸过程中采用平衡管进行控制。 ④对循环冷却水中总烃(或石油类)进行监测并采取泄漏设备控制及循环冷却水中总烃浓度控制,以减少循环冷却水站VOCs 废气的无组织排放量。 ⑤开车前全系统需进行气密性试验,因此装置区的无组织泄漏量较少。 ⑥创建“无泄漏工厂” | ||||
废水 | 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 | 项目废水收集后由新厂区配套建设的一座设计处理能力为100t/h的采用调节+活性炭过滤+AMX厌氧氨氧化+DNR脱氮+A/O+微砂滤工艺的污水站处理后通过新设标准排放口纳管;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及脱盐水浓水通过排放口排放。 | 分质处理,排放废水达到GB31571-2015中的间接排放限值要求 (略) (略) 污水管网 | ||
地下水 | ①厂区内装置区地面采用混凝土硬化,防止工艺过程及产品装卸过程跑、冒、滴、漏的物料渗入土壤,进而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 ②厂区内事故污水应急池采用混凝土构造及设置防渗层,防止污水下渗污染地下水; ③厂区内的物料堆场、暂存场地采用混凝土硬化,防止对地下水的污染物,并设置有顶棚及围堰,防止由于降水造成的二次污染; ④厂区内的污水收集管道采用PVC管道高架输送污水。 | 预防地下水污染 | |||
固废 | 工业固废 | 处置措施详见表7.4-1。分类收集并设专门场地存放,危废暂存设施满足GB18597-2001要求。危险废物处置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一般包装物外卖综合利用。 | 资源化、无害化 | ||
噪声 | 选用设备,局部隔声,对高噪声设备空压机、压缩机等增加隔音消声设施,加强设备维护。 | ||||
风险防范 | ①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②根据应急预案完善应急设施;③开展应急演练,加强日常管理; |
本项目 (略) 独山港经济开发区内,所处区域基础设施较为完善,环境条件较为优越,符合生态环境管控方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的要求;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实施后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可在区域内进行替代平衡;项目实施后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项目建设符合“三线一单”相关要求;本项目具有较高的清洁生产水平,符合清洁生产原则要求;本项目风险防范措施符合相应的要求;该项目产品、生产工艺和设备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
因此,从环保角度而言,该项目在拟建地实施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方式和期限环评报告书可至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办公场所查阅,必要时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要补充信息。
报告书查阅及索要补充信息时间:自2023年1月3日起满10个工作日。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本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将征求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等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公众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对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意见或建议等。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和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公示形式:1、在平湖政务服务网网站进行公示;2、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范围内的村(居)民委员会公告栏进行公示。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拨打电话等方式,发表对项目的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公示时间:自2023年1月3日起满10个工作日。
征求公众意见时间:自2023年1月3日起满10个工作日。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公众参与说明》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九、联系方式1、建设单位: (略)
联系人:薄工 联系电话:*
2、环评单位: (略) (略)
地址: (略) 余杭区未来科技城联创街199号3号楼
联系人:余工 联系电话:0571-*
3、环评审批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平湖分局
联系电话:0573-*
十、全文公开的方式和时间本项目在报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略) (略) 网站(http://**)进行全文公开。
(略) (盖章)
202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