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审服(批)发〔2023〕191号
(略) 退役军人事务局:
《 (略) 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申请审核<银川烈士陵园园区提升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的函》(银退役军人函〔2023〕41号)收悉。 (略) 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3年7月10日 第82期), (略) 发改、财政、自然资源等部门会商联审,同意本项目进入政府资金投入计划储备库。可按此批复开展项目其他前期工作,但在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筹措方案前,不得开工建设。现将报送银川烈士陵园园区提升改造项目(项目代码:2308-*-24-01-*)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本项 (略) 烈士陵园现有园区内。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一)新建烈士陵园景观大门,烈士陵园大门两侧新建景观墙(含墙面雕塑内容),新建附属用房,建筑面积64平方米。原技术业务用房外立面改造(外墙保温一体板、新增外立面造型设计)、更换门窗、室内墙面重新粉刷。
(二)原纪念馆外立面改造(干挂石材)、更换屋面保温。原卫生间外立面改造(外墙保温一体板),卫生间内部装修(原有装修全部拆除,蹲坑与地面同高)。原骨灰堂外立面改造(外墙保温一体板、新增外立面造型设计)。原门房及墙面外立面改造(含外墙保温一体板),室内墙面粉刷,拆除并新建3块混凝土标志牌。
(三)挖除原有树木10棵,并更换为桧柏球。墓区第二道路拓宽,拆除原道路硬化并重新铺设,墓区第三道路拓宽等。
(四)新建室外监控系统、广场音箱系统、安装电子屏、监控会议音箱等。
三、建设工期
本项目建设工期按3个月计划,以投资主管部门意见为准。
四、环保、节能
要严格按照环保部门要求设计、使用和设置环保设备、设施等。要按照合理利用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原则组织实施。要落实《 (略) (略) 建设管理办法》(银政办规发〔2021〕6号)文件的有关要求,采用人行道透水铺装、下沉式绿地等措施, (略) 排水、防涝、防洪和防灾减灾能力。
五、投资概算
经审定,本项目概算总投资为1018.7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933.27万元、其他费用55.83万元、预备费29.67万元。
六、资金筹措
(略) 财政, (略) 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3年7月10日 第82期)执行。
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 (略) 政府投资管理实施细则》(银政办发〔2020〕66号)相关规定执行。
七、项目要在现有划拨用地内改造建设,不得新增建设用地。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你单位要在建设中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并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八、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
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1.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2.审定总投资概算表
(略) 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