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局《关 (略) 东区排水防涝雨污分流管网建设(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卫住建函〔2023〕129号)收悉。为争取中央和自治区项目资金,进 (略) 雨污分流系统, (略) 防洪排涝能力,经研究, (略) 东区排水防涝雨污分流管网建设(一期)项目(项目代码:2310-*-17-01-*)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项目系 (略) 东区排水管网,系统改造排水和雨水管网,将有效分流雨水和污水, (略) 更新行动, (略) 防洪排涝和防灾减灾能力,改善人居环境。
二、项目单位: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建设地点:沙坡头区
四、建设期限:2023年11月—2024年11月
五、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丰安路(宁钢大道—黄河—街段)D800雨水主管500米,D400雨水副管550米,D600污水主管500米,DN315再生水主管500米,新增DN400给水主管500米。新建远二路(宁钢大道—黄河—街段)D800雨水主管500米,D400污水主管500米,DN200再生水主管500米,新增DN315给水主管500米。恢复拆除的机动车道,同步完善道路标线等附属设施。
六、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4986.5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和自治区项目资金, (略) 财政配套。
七、工程招标及项目管理:工程招投标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和环保、安全设施“三同时”等制度,加强工程管理和安全生产,确保工程质量。
请你单位加快办理各项前期手续,落实项目建设资金,据此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前期手续完善、配套资金闭合后,报我委审批项目初步设计,项目资金未全部落实的不得开工建设,资金到位后方可开工建设。
附件: (略) 东区排水防涝雨污分流管网建设(一期)项目招标核准意见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0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