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抽选条件
本公开抽选项目 (略) 乾丰镇新元村2024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
村容村貌改造项目 已由 (略) (略) 农业农村委员会 以 南川农委发〔2024〕7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乾丰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抽选人为 (略) (略) 乾丰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施工或重要设备、材料)进行公开抽选。
2. 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2.1 建设地点: (略) 乾丰镇新元村3、4社。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1.庭院整治:安装安全防护栏200米;2.道路硬化:硬化生产生活便道300米;3. (略) 域整治:修建栏水坝1座,修建村民活动小广场1座,整治河道200米,修建农产 (略) 1个,添设垃圾分类治理分类垃圾箱50个,安 (略) 灯20盏。
2.3 本次公开抽选项目工程总投资额:#元。
本次公开抽选项目合同金额:#元(含税)。
2.4 发包范围: 维修整治工程
2.5 工期要求: 50 日历天,开工时间以下达的开工批复为准。
缺陷责任期要求: 12 个月
2.6 标段划分:无。
2.7 其他:投标单位务必自行现场踏勘 ,中标单位一旦中标,不得以不完全了解施工现场情况为借口而提出额外赔偿或者延长工期等要求。
3. 报名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公开抽选要求报名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1.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1.3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1.4 (略) 外施工企业参与抽选:
按照“渝建发〔2016〕22号”文规定,2016年5月1日起,市外建筑施 (略) 参与工程项目投标,必须是已纳入《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的企业。
【提供已纳入“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企 (略) 上截图加盖单位鲜章(截图的内容至 (略) 页的表头及主要信息)】。
注:1)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2)中选人在签订合同前,应严格按照国家、 (略)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施工从业人员配备标准》(DBJ-157-2013)(渝建发(2013)1号)配备该项目的现场施工主要管理人员。配备的管理人员应具有执业证或上岗证书,市外入渝企业所配备的主要管理人员应当是已纳入“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的人员。
3.2 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3.2.1投标截止日前二年内,投标人单位或其法定代表 (略) 判定犯行贿罪的,不得参与抽选;
3.2.2 未被暂停投标资格的应提供未 (略) 罚的真实性承诺;
3.2.3 投标截止日前二年内,因拖欠民工 (略) 建设行政主 (略) 罚的,不得参与抽选;
3.2.4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投标,各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http://**.cn)查询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并提供相关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法人鲜章
由参与抽选人就以上内容提交信誉声明及相关截图加盖参与抽选人公章,抽选保留查询以上信誉记录及截图的权利。如声明与实际不符,则视为提供虚假资料,将被取消抽选资格。
3.3 本次公开抽选要求报名人具备的业绩条件:无
3.4 报名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中选后承诺提供 企业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资质等 证明材料。
3.5 抽选结果公示结束后,抽选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且施工合同签订之前中选人须向抽选人提交履约保证金#.00元(#万元整)。抽选人在工程验收竣工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3.6本工程无进度款支付,工程完工竣工验收合格且经过第三方审计结算完成后中选人提交工程结算款的3%的工程质保金后,抽选人一次性支付工程款的100%。
4. 抽选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开抽选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报名人在报名前可 (略) 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抽选文件等资料。
4.2 报名人有疑问的可按本公告所列抽选人联系方式向抽选人提出。
4.3 抽选人应于项目抽选时间前1个工作日 (略) 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电子交易系统发布补遗和澄清,发布补遗的应重新计算公示时间。
5. 抽选时间
自本公开抽选公告发布之日起 5 工作日后截止报名并抽取。
6. 联系方式
抽 选 人: (略) (略) 乾丰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略) 乾丰镇九台村1组
邮 编: #
联 系 人:吴德贤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南川支行
账 户 名: (略) (略) (略)
账 号:#44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