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答复
供应商: * 川旧 (略)
地址: * 川省 (略) 市 * 环路 (略) 广场 * -1- * 号
邮编: ***
法定代表人:罗光明
联系电话: ***
被质疑人: * 川 (略)
地址: (略) 市人民中路 * 段 * 号
邮政编码: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张老师
* 川旧 (略) 认为中共 * 川 (略) 信息系统集成政府采购项目 (川政采询〔 * 〕6号) 第 * 包中标结果使其权益受到损害,我单位于 * (略) 以邮寄方式提出的书面质疑,于日当日依法予以受理,并于9月 (略) 以邮寄方式提供的针对上述质疑的补充资料。
质疑事项:对成交产品多项性能指标存疑。
我中心组织了本项目原询价小组协助答复质疑,经原询价小组核实,结果如下:
* 、询价小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询价通知书的相关规定,对被质疑供应商的资格响应文件和技术服务 (略) 审查,未发现被质疑供应商存在未实质性响应询价通知书中的实质性条款的情形。
* 、质疑人 * 川旧 (略) 提供的 (略) (略) 家印刷版资料,这种资料的时效性、全面性无法确认,更无 (略) 家某 * 细分产品的技术参数或其扩展能力,故无法依据上述证据作出评判。
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现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十 * 个工作日内 (略) 门依法提起投诉。
* 川 (略)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