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 (略) (略) 于**日上午9时3 (略) 行政服务中心三层拍卖大厅公开拍卖PS拍-2022-15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用途 | 土地面积 (平方米) | 出让年限 | 出让方式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PS拍-2022-15号(荔城区共建北街与金岸路交叉口西南侧地块) | (略) 荔城区鞋材加工集中区基本单元控规范围内(具体位置范围见用地红线图) | 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 | 41681.82 | 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70年、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40年 | 拍卖 | 2000 |
该宗地出让规划 (略) 自然资源局莆自然资审【2022】82号文件为准,前置 (略)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莆建便函【2022】259号文件实施,涉及地上总建筑面积约57750平方米的部分回购方案,具体内容以荔城区政府《关于荔城区共建北街与金岸路交叉口西南侧地块公开出让房产部分回购方案的函》(荔政函〔2022〕 405号)为准。(详细资料见地块出让文件)。
二、竞买资格要求及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除法律、 (略) 政府的闽政【2017】43号文件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竞买人必须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竞买。
竞买人必须签署本地块《参与竞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确认书》、《承诺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保证书》, (略) 不予确认竞买资格,竞买人不得参加地块竞买。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竞买人少于2人的,终止拍卖。
三、 确定竞得人方式
该宗地采取“限地价+控房价+公证摇号”方式出让,即地价最高限制价格为13600万元,拍卖起始价9200万元,加价幅度100万元,竞买人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地价的,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当报价达到最高限制地价后,竞买方式转为公证摇号。凡接受最高限制地价的竞买人均可继续参与竞买,采取公证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
该宗地商品住宅(毛坯)的最高销售均价不超过6500元/平方米。
四、竞买保证金
参加本次竞买保证金:PS拍-2022-15号地块为人民币*仟万元整(¥*元)。竞买保证金须在**日17:30时之前缴纳至拍卖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并注明交易项目名称。支付的竞买保证金需不属于房地产开发贷款、银行理财、募集、发行债券、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融资资金,涉及购地的全部资金均为本单位(人)合规自有资金。
1、开户行:中国 (略) (略) 府分理处,开户单位: (略) 自然资源局,账号:*71;2、开户行:中国邮政 (略) (略) 城厢区支行,开户单位: (略) 自然资源局,账号:*888;3、开户行:中国 (略) 莆田荔城支行,开户单位: (略) 自然资源局,账号:*33999;4、开户行:福建莆田农村 (略) 城厢支行,开户单位: (略) 自然资源局,账号:**;5、开户行:中国 (略) 莆田城厢支行,开户单位: (略) 自然资源局,账号:*9961。
竞买保证金以上述银行实际到帐时间为准(不受理所有境内外汇票、本票、支票等票据),竞买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没有开具发票凭证,竞买保证金入账情况由专人在拍卖会开始前半小时内到相应银行查询,竞买保证金是否到账,以银行服务窗口提供的入账对账单为依据,拍卖公司根据银行提供的竞买保证金入账对账单予以确认。
五、出让价款支付要求:
该地块土地出让金缴纳时间为第一期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日前缴纳土地出让金价款50%,第二期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日前再缴纳土地出让金价款50%。
六、购买材料时间:
有意竞买者请于**日至**日期间(正常上班时间) (略) 行政服务中心三层代理机构服务区购买拍卖会文件资料,购买时不必提供证明其身份的任何资料及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拍卖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佰元整(¥100元),售后不退。
七、看样时间**日至**日,有意竞买者可自行踏勘现场,需由拍卖人引导的, (略) (略) 联系。
八、本局对本《公告》有最终解释权。
详情以本次提供的拍卖会资料为准。
联系电话:*
(略) 自然资源局
二○二二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