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关于《淮安乐 (略) 年生产80架飞机模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我局拟予审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淮安乐 (略)
项目名称:淮安乐 (略) 年生产80架飞机模型项目
建设地点:淮阴区王营镇工业集中 (略) 1号综合楼5楼502室
基本情况:淮安乐 (略) 年生产80架飞机模型项目位于淮阴 (略) 1号综合楼5楼502室,项目租赁现有厂房。项目拟投资*元,新建飞机模型生产线及配套设施,用于飞机模型生产,项目投产后可年生产80架飞机模型。
一、环保措施:
1、本项目租赁现有厂房进行生产。施工期设备安装过程中,应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产生的固体废物妥善处理。
2、本项目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冷却用水等。冷却水加入到设备冷却水箱,定期排放冲厕。生活污水依托大楼的化粪池处理。生活污水经化肥池处置后用作周围农田农肥,不外排。
3、本项目糊制机壳废气、负压除气泡/加热固化、刮腻子、喷漆及烘干废气采用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置后通过DA001(25m)排气筒排放。激光切割机切割木板产生的颗粒物由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置后,在室内排放。数控雕刻机、修边及打磨产生的颗粒物采用移动式布袋除尘器处置后,在室内排放。本项目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装置净化后经排气筒于屋顶排放。DA001排放的NMHC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厂界颗粒物及NMHC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厂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本项目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4、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消音、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排放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5、项目原子灰、AB胶废包装袋(桶)及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除尘器收尘、废布袋、废边角料及其他废包装由环卫清运。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一般固废管理及危险废物相关规定,做好收集、暂存及处置工作。
6、建设项目以车间边界为起点外扩100m设置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范围内不得新建敏感目标。
二、当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或污染防治措施与报批的内容不符或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向我局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三、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按规定组织开展项目竣工环保设施“三同时”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同时,建设单位应按要求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或排污登记,做到规范排污。
编制单位:江苏绿航 (略)
编制主持人:王慧军(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公示期限:2024年8月9日--2024年8月15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地址:淮阴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
报告表全文:*@*63.com(密码Hbj*)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