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资中 (略) 机械化改造产能提升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24日-2023年3月30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兼传真:0832-*
地址: (略) 东兴区北环路西段5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机械化改造产能提升工程 | 资中县双河镇葫芦寺村 | 资中 (略) | (略) 国环 (略) | 项目通过机械化改造产能提升工程在原有15万t/a生产规模上扩至30万t/a,矿井主要井巷和工作面巷道已形成,机械化改造购置采煤机实现普通机械化开采,对部分巷道断面进行扩刷,减少矿井通风阻力。现有矿区面积5.4720km2,,开采标高+115~-30m,开采煤层为高炭,采用倾斜长壁采煤法,截煤机掏槽,普通机械化采煤工艺。项目通过对井筒、煤炭运输等进行改建,拆除现有煤炭风选设备,配套新建1条30万t/a洗煤生产线,利旧地面废水收集池、矸石仓和煤仓。 | 一、环境影响预防措施 (1)废水:项目矿井涌水处理后大部分回用于井下控尘和地面生产,仅少部分达标外排;煤炭洗选废水经洗煤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机修废水、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洗煤工序,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洗车;瓦斯抽采系统冷却水循环使用;工业场地初期雨水经地沉淀处理达标后回用于降尘。 (2)废气:项目井下粉尘通过喷水的措施控制;输送过程粉尘通过皮带采用彩钢瓦封闭,出井口设置雾化喷头进行喷水控尘;破碎过程粉尘通过破碎车间封闭,设置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原料卸料粉尘通过降低卸料高度、加强管理、原煤堆场封闭,设置雾化喷嘴喷雾等措施控制;矸石中转场粉尘通过封闭、设置雾化喷嘴进行控制;精煤等产品堆场通过地面硬化、封闭、设置雾化喷水设施、降低装卸料高度等措施控制;矿料库粉尘通过封闭、设置雾化喷嘴进行控制;道路扬尘通过水泥石化路面、及时清扫、洒水增湿、控制车速、加盖篷布等措施控制。矿井瓦斯采取风排的方式排入大气环境,后期根据瓦斯浓度适时增加瓦斯综合利用设施。项目食堂油烟设置抽油烟机抽排,将油烟通过管道引至楼顶排放。 (3)噪声:本项目的地面主要噪声源是空压机、主风机、皮带输送机等,其余噪声源大部分布在井下,经过减震、隔声措施后,可实现达标排放。交通噪声通过加强管理、限速限载等措施可将其控制到较低水平。 (4)固废:煤矸石经皮带送至矸石临时堆场暂存,外售砖厂作原料;脉冲袋式除尘器除尘灰经收集后返回洗煤生产线进行洗选加工;矿井涌水煤泥与原煤一并外售,车辆冲洗废水沉淀池污泥和生活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经压滤机压滤脱水后,由环卫部门清运至垃圾处理厂处理;废液压支柱经人工收集后返回厂家处置;废机油、机修车间隔油池废油、废铅酸电瓶、在线监测废液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至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旧矿灯返回生产厂处置;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二、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开展了公参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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