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略) 省 (略) (羊昌)至长顺段高速公路项目水土保持报告编制”
变更公告通知
各投标人:
由我公司代理的“ (略) 省 (略) (羊昌)至长顺段高速公路项目水土保持报告编制”项目。
原内容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略) (略) 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同时具有 中国水土保持学会颁发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平评价证书3星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财务、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职称。
4. (略) 文件的获取:
4.2 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6月15日上午9:00至2017年6月21日16:00时止( (略) 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
现变更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略) (略) 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同时具有 中国水土保持学会颁发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平评价证书3星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财务、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 (略) 文件的获取:
4.2 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6月15日上午9:00至2017年6月23日16:00时止( (略) 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其他内容不变。
招 标 人: (略) 市水利交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2017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