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岳县石羊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安岳县石羊镇顶新社区生活污水收集项目立项的请示》(安石府〔2023〕186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同意该项目立项。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安岳县石羊镇顶新社区生活污水收集项目
二、建设性质:新建
三、项目单位:安岳县石羊镇人民政府
四、建设地点:安岳县石羊镇顶新社区
五、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污水收集池34个、水泵3个、PE160管2628米、PVC110管300米、PE50压力管160米。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75.*元, 资金来源为县级财政资金。
七、建设工期:5个月
八、项目自此文件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也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此文件自动失效。
九、项目单位应当依法依规办理各项报建手续,落实好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档案管理、职业病防护、资金筹措等相关规定。项目需符合用地规划和用地政策,项目开工后按照规定报送投资统计信息,通过四川省投资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项目单位严格按照安府办〔2023〕9号文件和安府办〔2023〕17号文件执行,加强项目全流程管理。
安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