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最终规模及详细建设内容以 (略) (略) 分公司最终批复的概预算为准。
2.2监理服务期:按单项工程计算,具体单项工程接到业主开工的书面通知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此时间为开工至初验结束, (略) 期)。
2.3 招标范围:计划完成约16700个政企客户高值专线光缆单项的监理服务。
2.4同类工程:2013年以来光缆工程的监理服务。
2.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6标段情况:不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经营范围许可;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年度报告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必须通过年检或提供已按相关 (略) 政管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的证明或查询截屏(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工 (略) 或中 (略) 颁发的通信建设监理企业资质甲级资质,省外通信工程参建单位入粤同时须提供 (略) (略) 备案证明。非粤注册投标人必须取得2016年有效的入粤备案证明( (略) (略) 颁发),同时承诺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该备案证明保持有效。若非粤注册的中标人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未能提供有效的入粤备案证明,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0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5年财务状况表。如投标人如尚未完成或公布经 (略) 审计的2015年财务报表的,则提供2014年度的。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自2013年以来光缆工程监理的建设业绩,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a)至少提供一份单项工程合同金额人民币50万元及以上同类工程监理合同;
b)同类合同总金额累计达到人民币150万元及以上同类工程监理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合同清单)或相关订单、票据证明材料;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不全无法确定为投标产品的业绩,不予认可。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 (略) ,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4 信誉要求:须提供近三年诉讼及仲裁情况。
3.5 (略) 的配备及要求:
(1)至少配备1名总监理工程师 (略) 总体协调和管理。总监理工程师须取 (略) 门( (略) )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须提供原件备查), (略) 保证明( (略) 出具的 * (略) 保证明)及劳动合同。
(2)投标人在本项目中配备的监理工程师都应当取 (略) 门( (略) )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略) 至少配备1名助理工程师职称以上的专职监理人 (略) 代表对 (略) 全过程的监理服务, (略) 代表同时负 (略) 数量不得超过3个。
(3)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安全监理人员须取 (略) 门( (略) )组织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国家安全生 (略) (或其授权的机构)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
3.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13年04月 01日至 * 日) (略) 为或被媒 (略) 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5)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13年04月 01日至 * 日)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6)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13年04月 01日至 * 日)有骗取中标的;
7)实施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 * 日至 * 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 (略) 时间,下同),在 (略) 市较 (略) 文件(所有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年度报告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必须通过年检或提供已按相关 (略) 政管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的证明或查询截屏(加盖公章)。
2) 单位介绍信或法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4.3 (略) 文件的供应商,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接 (略) 递交的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日09时30分,地点 (略) 西路2 (略) 6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 万 * 仟 * 佰元整。
6.资格审查及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6.1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 (略) ;
6.2 审查方法: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审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 只在(网址:)、 (略) 管理信息平台(网址:http:/ *** )、 (略) (略) (网址:http:/ *** )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8.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西路2 (略)
邮 编: ***
项目负责人(招标师): 辛夏洋
项目联系人: 辛夏洋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j ***
(略) : (略) (略) (略)
账 号: 3602 0010 1920 0328 213
招标人: (略) (略) 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略)
* 日
(略) (略) 分公司2 (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2016年 (略) 政企客户高值专线光缆建设项目监理服务框架采购)(招标代理机构编号: ZJZB- *** )招标人为 (略) (略) 分公司,招标代理机 (略) 。 (略) 人自筹, (略) 条件, (略) ,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 (略) 范围 2.1 建设规模:见下表。
备注:最终规模及详细建设内容以 (略) (略) 分公司最终批复的概预算为准。 2.2监理服务期:按单项工程计算,具体单项工程接到业主开工的书面通知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此时间为开工至初验结束, (略) 期)。 2.3 招标范围:计划完成约16700个政企客户高值专线光缆单项的监理服务。 2.4同类工程:2013年以来光缆工程的监理服务。 2.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6标段情况:不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经营范围许可;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年度报告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必须通过年检或提供已按相关 (略) 政管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的证明或查询截屏(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工 (略) 或中 (略) 颁发的通信建设监理企业资质甲级资质,省外通信工程参建单位入粤同时须提供 (略) (略) 备案证明。非粤注册投标人必须取得2016年有效的入粤备案证明( (略) (略) 颁发),同时承诺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该备案证明保持有效。若非粤注册的中标人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未能提供有效的入粤备案证明,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0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5年财务状况表。如投标人如尚未完成或公布经 (略) 审计的2015年财务报表的,则提供2014年度的。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自2013年以来光缆工程监理的建设业绩,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a)至少提供一份单项工程合同金额人民币50万元及以上同类工程监理合同; b)同类合同总金额累计达到人民币150万元及以上同类工程监理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合同清单)或相关订单、票据证明材料;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不全无法确定为投标产品的业绩,不予认可。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 (略) ,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4 信誉要求:须提供近三年诉讼及仲裁情况。 3.5 (略) 的配备及要求: (1)至少配备1名总监理工程师 (略) 总体协调和管理。总监理工程师须取 (略) 门( (略) )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须提供原件备查), (略) 保证明( (略) 出具的 * (略) 保证明)及劳动合同。 (2)投标人在本项目中配备的监理工程师都应当取 (略) 门( (略) )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略) 至少配备1名助理工程师职称以上的专职监理人 (略) 代表对 (略) 全过程的监理服务, (略) 代表同时负 (略) 数量不得超过3个。 (3)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安全监理人员须取 (略) 门( (略) )组织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国家安全生 (略) (或其授权的机构)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 3.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13年04月 01日至 * 日) (略) 为或被媒 (略) 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5)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13年04月 01日至 * 日)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6)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13年04月 01日至 * 日)有骗取中标的; 7)实施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 * 日至 * 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 (略) 时间,下同),在 (略) 市较 (略) 文件(所有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年度报告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必须通过年检或提供已按相关 (略) 政管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的证明或查询截屏(加盖公章)。 2) 单位介绍信或法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4.3 (略) 文件的供应商,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接 (略) 递交的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日09时30分,地点 (略) 西路2 (略) 6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 万 * 仟 * 佰元整。 6.资格审查及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6.1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 (略) ; 6.2 审查方法: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审查。 8.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西路2 (略) 邮 编: *** 项目负责人(招标师): 辛夏洋 项目联系人: 辛夏洋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j *** (略) : (略) (略) (略) 账 号: 3602 0010 1920 0328 213
招标人: (略) (略) 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略)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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