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蓟州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年产室外游乐设备30套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真:022-*
通讯地址: (略) 蓟州区滨河西街5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北方融大(天津) (略) | 年产室外游乐设备30套项目 | (略) 蓟州区经济开发区澜河街21号 | 天津 (略) | 北方融大(天津) (略) 拟投资*元人民币,租赁北方融大(天津) (略) (略) 蓟州区经济开发区澜河街21号 (略) ,建设“年产室外游乐设备30套项目”。项目租赁面积*.9m2,其中租赁建筑面积*.26m2,于生产厂房内购置安装机加工车床、切割机、焊机等生产设备,建设喷漆房和喷砂房等进行加工生产,项目投产后可年加工生产室外游乐设备30套。项目环保投资*元。项目拟2024年5月开始安装设备,预计投产日期为2024年7月。 | 1、切割、焊接、打磨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经工位上的集气措施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经处理后的废气由一根20m高的排气筒P1进行排放。喷砂过程中产生的钢砂经过喷砂房设置的布袋进行回收,喷砂废气通过集气管道进入布袋除尘器对颗粒物进行处理,最后由一根20m高的排气筒P2排放。喷漆和手糊玻璃钢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恶臭气体经负压收集后通过“三级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设备进行处理,经处理后的废气由一根20m高的排气筒P3进行排放。 2、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化粪池进行沉淀后通过园 (略) 排至蓟州区上仓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3、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设备采取有效隔声、减振、降噪措施,确保厂界环境噪声排放达标。 4、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进行收集、贮存及运输,并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废中废包装材料和金属下脚料分类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交由物资部门进行回收;废气瓶经收集后由原厂家回收;废砂纸、玻璃纤维布下脚料、废焊渣、布袋除尘器收集尘、废不饱和聚酯树脂、废不饱和聚酯树脂包装桶妥善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具有相应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理;废催化剂由原厂家现场更换直接回收;生活垃圾分类暂存后,定期由城管委清运处置。 | / | 2024年4月15日-2024年4月19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