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明县 (略) 关于对广西宁明狮子山弘恩寺建设项目8#楼大雄宝殿规划
核实的批前公示
一、项目位置:宁明县海渊镇那才村念桶屯
二、建设单位:广西宁明狮子山弘恩寺筹备委员会
三、规划许可情况:2023年11月办理了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四、本次核实内容:广西宁明狮子山弘恩寺建设项目8#楼大雄宝殿
五、现场核实情况:广西宁明狮子山弘恩寺建设项目8#楼大雄宝殿建设情况与规划审批相符
六、审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西壮 (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
七、公示方式:县人民 (略)
八、公示期限:2024年11月8日至2024年11月17日
九、相关利害人如有意见,请将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于公示期内反馈至宁明县 (略) 规划和用途管制股(联系电话:0771-(略),邮寄地址: (略) 宁明县城 (略) 6号,邮编:(略))。公众意见将作为本项目审批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公示无异议后,拟为该项目办理规划核实手续。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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