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模具、鞋服饰品/配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已启动,根据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现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略) (略) (略) 涵江区三江 (略) 1号-2号工业园1#厂房、2#厂房、3#厂房以及4#厂房1-2层作为生产厂房, (略) 1号办公楼2层作为办公场所。项目建设5条模具加工生产线和1条鞋服饰品/配件生产线,年产模具*件、鞋服饰品/配件*件。
二、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 (略) (略) 模具、鞋服饰品/配件生产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址: (略) 涵江区三江 (略) 1号
建设单位: (略) (略)
建设规模:项目建设5条模具加工生产线和1条鞋服饰品/配件生产线,年产模具*件、鞋服饰品/配件*件。同时配套建设相应的环保工程,如污水处理站、酸雾喷淋塔等。
三、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略)
联系人:林云峰
联系电话:*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中检集团福建 (略)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0591-*
电子邮箱:linq @ http://**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支持或反对),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和建成后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解决的建议,以及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公众提出意见应本着公正、客观的原则,对自己的意见所反映情况的真实性负责。
六、公众 (略) 络链接
链接:**********3NmU6N1E4tpkU5TaDQy4wRvZo_4Ag?pwd=CCIC
**********3NmU6N:CCIC
七、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①电话反馈意见;②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评报告书编制单位联系。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略) (略)
2024年0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