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文件规定,《清镇市清储-2023S-33、清储-2023S-35-1及清储-2023S-35-2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已编制完成,报告主要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 清储-2023S-33、清储-2023S-35-1及清储-2023S-35-2地 (略) 青龙山街道石关村,总占地面积96358m2。调查地块东、西、北三侧均至农用地,南侧至观清路。地块原为农用地和居住用地,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
二、调查结论
对调查地块及周边区域进行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该阶段工作主要包括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现场踏勘等。地块调查情况归纳如下:
(1)查地块历史为农用地和居住用地,土地利用类型简单,不存在工业企业,无规模化养殖场、危险废物及固废堆放与倾倒或填埋的迹象存在。
(2)调查地块1km范围内地块主要为居民点、学校、农用地、地表水及企业:学校、居民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理,未发现垃圾堆存现象,生活 (略) 政污水管网或清掏做农肥;周边企业产生的废水、废气及固体废物妥善处置,通过地下水流向、地势高差以及主导风向等分析,周边地块对调查地块产生污染的可能性极小。
根据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现场踏勘, (略) 清储-2023S-33、清储-2023S-35-1及清储-2023S-35-2地块土壤环境风险可接受,可按《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进行开发利用,调查活动结束。
三、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请联系鲁工,联系电话*。
翻译
搜索
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