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师生态环境执法检查工作方案(8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兵团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提升环境监管执法水平,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当好生态卫士, (略) ,我队依法开展“有计划、全覆盖、规范化”的环境执法工作,根据《第 (略) 2023年生态环境执法现场检查工作计划》及兵团生态环境局部署要求,特制定此方案。
一、检查范围
番茄酱厂执法检查及帮扶指导、“绿盾”2023自然保护地执法监管、饮用水水源地监管等三项专项检查。
二、检查内容
(一)番茄酱厂专项执法检查。
重点检查企业各项环保手续是否齐全、污染治理设施是否能正常运行、在线监测设备是否联网,危废暂存间是否按要求建设以 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确保生产期内达标排放。
(二)“绿盾”保护自然保护地执法监管。
配合兵团生态环境局对生态环境部推送的国家湿地公园遥感监测26个疑似一般问题线索和兵团“绿盾2023”遥感监测10个疑似问题线索开展现场抽查核实,依法严惩各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效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隐患。
(三)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综合整治。
对铁门关饮用水水源地及恰卡水库水源保护区内排污口设置、违法违规项目建设、农药使用、环境综合整治、各类标识标志的设立等开展排查整治,确保饮用水用水安全。
三、检查分组
第一组组长: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执法支队支队长 王海
成员:生态环境执法支队 李双盈
生态环境执法支队 赵鹏星
第二组组长:生态环境执法支队一大队负责人 赵振南
成员:生态环境执法支队 冷常斌
生态环境执法支队 李梦坤
第三组组长:生态环境执法支队 李芃伯
成员:生态环境执法支队 任昱炅
生态环境执法支队 陈禄
四、检查时间
2023年8月7日-31日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遵守纪律。被选派人员要坚决服从组织调配和工作安排,在检查期间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规定,不安排与检查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接受企业宴请和各种形式的礼品、纪念品。组长要切实担负起责任,加强对本组人员的管理和监督。
(二)做好保障工作。办公室做好选派人员的后勤保障。检查人员要按照有关要求认真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并积极配合检查组做好现场检查工作,安排专人撰写、报送相关信息,确保检查工作顺利完成。
(三)强化责任落实。对检查发现的环境问题进行依法严肃查处,对符合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送行政拘留等条件的,要坚决实施;对涉嫌犯罪的,要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对涉及强制执行的环境违法案 (略) 申请强制执行。针对案情重大、复杂和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及时报生态环境局党组,对相关案件进行专案会商,研究制定相应查处、整改对策,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快速处置,确保案件依法办理。
第二师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3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