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 (略) 南靖县王 (略) 建筑用花岗岩矿(机制砂用)开发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南靖县王 (略) 建筑用花岗岩矿(机制砂用)开发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 (略)
建设地点:南靖县金山镇金山村
公示时间:即日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柯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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