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民族大学东苑餐厅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方民族大学东苑餐厅项目已由国家民委以《关于北方民族大学东苑餐厅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的批复》民委发﹝2023﹞1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北方民族大学,建设资金来自校内预算,招标人为北方民族大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三环信达 (略)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北方民族大学东苑餐厅项目总建筑面积为7283.79平方米,地上三层,地下一层。建设内容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室内外装修、室外工程。
2.2建设地点:北方民族大学校园内
2.3计划工期:38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北方民族大学东苑餐厅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施工。
2.5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区外企业需提供一级建造师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申请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3月31日至2023年04月10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4月21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北方民族大学官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方民族大学
地 址: (略) 西夏区文昌北街204号
邮 编:*
联 系 人:苏毅
电 话:0951-*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三环信达 (略)
地 址: (略) 金凤区阅海湾中央商务区CBD保险大厦15楼1510室
邮 编:*
联 系 人:施菲菲、马伊娜
电 话:0951-*
2023年03月31日